5月1日起,新税率马上要落地了,搞清楚开票的规则可太关键了!

各位做生意的朋友,新税率马上就要在5月1日落地了,搞清楚开票的规则可太关键了!原来17%和11%的税率这回直接降到了16%和10%。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5月1日不是简单的日历时间,而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刻,只要交易在这一刻真正产生了,就得按新税率办事。特别是在预收款、赊销、分期付款这三种常见场景下,到底该开什么税率的发票,这可是直接决定了你能不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具体怎么做才稳妥呢?咱们分三步来讲: 首先是预收款这事儿。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只要先收钱后发货,纳税义务就发生在货物发出当天。举个例子,A公司在4月30日前收到了B公司的预付款,结果是等到5月1日才把货发出去。这种情况下,纳税义务是发生在5月1日以后的,所以完全可以按16%的新税率开票。不过这里面有个坑要特别注意:要是你在4月30日前就急着先把发票开了(当时财税32号文还没生效),那发票就得作废重新开;要是合同在5月1日后解除了,也可以用红字冲回旧票再开新票。另外大型设备比如船舶飞机的销售或租赁不一样,只要收到钱就算发生了纳税义务,不管后面什么时候交货都得按原17%的税率开票。 接下来是赊销和分期付款这部分。规则要看书面合同里写的收款日期是哪天。如果书面合同里约定好了付款时间,那就按合同上的时间点来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要是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没写日期,那就只能看实际收到款或者发出货的时候了。举个例子,C公司和D公司签了赊销合同,本来D公司应该在4月30日前把钱打过来的,结果拖到了5月1日以后才到账。这种情况下C公司还是得按照合同里约定的4月30日以前的那个时间开旧税率的发票;哪怕D公司提前把款打到账上了,只要钱是在5月1日以后到的账,C公司也必须按照原税率确认收入去申报。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上没写明具体收款日期的话,只要货物一发货就得按原税率申报,银行流水啥的都不算数了。 最后说说委托代销的问题。按照法规规定:收到代销清单或者货款的当天就产生了纳税义务;如果这两样都没收到的话,那就在货物发出满180天的时候算兜底时间点。举个例子:代销方在4月30日之前既没收到清单也没见到货款,但东西早在4月20日就发出去了。这时候倒着算满180天正好还是在4月30日以前的范围里,所以还是得按原税率开票;只有等清单或者货款在5月1日之后才到的时候才能用新税率开票。 除了这些干货以外,我还要给咱们内容创业者透露一个园区彩蛋:临港佘山文化绿洲园区真的特别适合咱们这种做自媒体、拍短视频或者直播的新兴业态企业入驻。园区能帮咱们把专业的财税优化交给专业的团队去做,帮大家省下一大笔税款变成创作预算。这里首期就有124亩地、16万平方米的空间已经在建了,2019年就能正式落成开业。而且地理位置也非常棒,旁边就是佘山高尔夫球场、东方索菲特大酒店还有国家森林公园。这里不仅有“新文化·新生态·新空间”的定位吸引了500多家内容产业链企业入驻形成了四大集群板块,更是能让你一边工作一边交流还能激发灵感的创作绿洲。如果你也想把自己的“内容王国”安放在一个既能省钱又有交流氛围还能激发灵感的地方就赶紧来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