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检察院:检察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创新

西安市检察院这次搞了个全市优秀案例评选,大家都想看看谁行谁不行。结果出来一看,临潼区检察院送上去的两个案子,一个是“彭某破坏电力设备撤案监督案”,真的就从一堆案例里冒出来了。那两个案子能得奖,靠的就是理由充分、法律用得准,最后效果还挺好。 这次评选不光是给大家看看成绩,主要是想把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那些典型案例给挖出来,让大家互相学一学。大家一起把标杆立起来,交流一下心得,这样才能把全市的监督水平往上提一提,把刑事诉讼这块监督的基础给夯实。 仔细看看临潼区这两个例子,它们的价值可不只是纠正了案子这么简单。背后是他们在监督理念和机制上的创新。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本来就是法律交给检察院的大任务,是防止“有案不立”和“有罪不究”的关键环节。临潼区检察院的案例告诉我们,想监督到位得先把事实看明白、法律吃透、程序漏洞给找出来。 他们这次的成功也不是平白无故的。最近几年临潼区检察院一直盯着法律监督不放,特别是在刑事诉讼的前头这几个环节上下了大功夫。他们把制度建起来了,通过通报信息、定期巡查这些办法,让以前等着人找上门来的被动状态变成了主动去发现线索。同时他们还在提升干警的专业水平,让大家提的意见准、说得透。 这次荣誉算是对他们的一种肯定,但也给了他们更大的压力。面对新情况新要求,他们打算继续按照依法、规范、精准的路子走下去。以后的工作重点是要搞全流程的监督创新,多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找线索;还要优化检警合作的方式方法,在监督中体现配合,构建起那种良性互动的关系。 这两个案例能入选其实也是临潼区检察院主责主业深耕的一个缩影。它标志着基层检察机关在推动司法规范建设上走了一步坚实的路。只要检察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创新,他们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严格执法方面的作用肯定会发挥得更充分、更有力。这不仅是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增强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