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与开市客会员卡纠纷案一审判决 法院裁定卖场应补足会员使用期限

问题浮现 2025年2月,持有有效会员卡的李先生突遭开市客南京公司单方面取消资格,商家退回199元会费但未说明具体法律依据。

作为实行付费会员制的国际零售巨头,开市客此举直接剥夺了消费者的准入权。

李先生主张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遂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 庭审中,被告提交的证据链显示:原告在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期间,累计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23次,涉及食品标签、价格标注等多项问题,其中12件获行政处理。

开市客辩称,李先生"购物—投诉—索赔"的行为模式具有牟利性,不符合会员协议中"善意使用"条款。

但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未能证实原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恶意磋商"情形,商家单方解约缺乏合同依据。

行业影响 本案暴露出付费会员制商业模式的监管盲区。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全国付费会员制超市已突破300家,年费收入超50亿元。

此类商业模式通常约定"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此类格式条款无效。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指出,此判决为规范会员制服务提供了司法参照。

维权边界 值得关注的是,原告李先生系执业律师,其投诉行为获得部分行政执法支持。

东南大学法学院专家分析,现行法律并未禁止消费者高频次维权,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要求投诉人提供"真实身份及事实依据"。

本案中,原告的律师身份使其维权行为更具专业性,但也引发对"维权专业化"与"商业秩序"平衡的新思考。

制度前瞻 案件判决后,多家零售企业开始修订会员协议条款。

上海市消保委建议,商家应建立分级投诉处理机制,对合理投诉及时整改,对疑似恶意投诉可申请信用记录核查。

业内预计,2026年将迎来会员制经济立法窗口期,商务部牵头的《零售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已纳入消费者保护专章。

一纸判决不仅关乎一张会员卡的剩余期限,更提示市场参与各方:消费维权应有制度出口,经营自治也应有法治边界。

让规则更透明、程序更正当、处置更专业,才能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之间找到稳定平衡,推动会员经济在良性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