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终审宣判 17名被拐儿童家庭终获正义

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2025年2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犯下多起拐卖儿童罪行的余华英被依法执行死刑。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引发社会关注。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显示出明显的组织性、预谋性和持续性。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间,余华英伙同王加文、龚显良等人,有计划、有组织地在贵州、重庆等地流窜作案,将多名幼童拐卖至千里之外的河北邯郸。这并非偶发犯罪,而是持续十年、跨省实施的系统性犯罪活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赵洪波指出,余华英犯罪的预谋性、组织性特征突出,社会危害性极大。余华英选择作案目标的方式同样令人愤慨。她多以父母忙于生计、看护相对薄弱的家庭为目标,利用监管漏洞实施拐卖,反映出其对犯罪路径的判断与准备。被拐儿童杨妞花就是其中一例。1995年,杨妞花父母为改善生活从贵州毕节搬到贵阳,一家四口刚安顿不久,余华英住到其家隔壁,趁父母疏忽将年仅5岁的杨妞花拐走。案件告破,既离不开被害人的坚持,也离不开司法机关的持续追查。杨妞花在26年里始终记得拐卖者的面容和作案细节,凭记忆搜集证据并向警方报案,提供了关键线索。庭审现场,她当面对余华英说:“余华英,你还认识我吗?你叫余华英,我整整记了26年,我一直都记得的。”正是基于杨妞花的举报,2022年6月,余华英在重庆被警方抓获。案件审理过程也表明了依法审判的严密与审慎。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余华英拐卖儿童11名,判处死刑。余华英当庭上诉。二审期间,余华英丈夫王加文落网,其供述牵出与余华英合伙实施的其他拐卖犯罪事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将本案发回贵阳中院重新审理。发回重审不是对原判结论的否定,而是为了更查清事实,厘清每一起罪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马丽表示,发回重审是为了把案件查清查透,让所有被拐家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经反复核查、多方取证,最终认定余华英拐卖儿童数量由11名增至17名,涉及12个家庭,其中5个家庭曾一次被拐走两名孩子。17名儿童背后,是12个家庭二十余年的骨肉分离之痛。被拐儿童家长张荣仙回忆,她的两个儿子先后被拐,大儿子被卖3500元,小儿子被卖4000元,母子分离整整30年。另一位家长罗兴珍自1996年孩子失踪后,一直守在都匀市长途客运站附近的修鞋摊,盼着孩子有一天能回到这个曾经熟悉的地方。还有家长陈丙连在漫长寻亲路上经历丈夫离世,仍未放弃寻找失散的儿子。这些遭遇,揭示了拐卖儿童犯罪给家庭与社会带来的长期伤害。

余华英案尘埃落定,既是对严重侵害儿童权益犯罪的依法惩治,也是对“事实必须查清、正义必须抵达”的有力回应。对拐卖犯罪的追责与审判,关乎受害家庭的权益修复,也关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面向更长远的治理目标,仍需坚持依法从严打击与源头预防并举,推动社会各方共同守护儿童安全,尽力减少骨肉分离的悲剧,让“团圆”不再成为漫长等待后的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