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昆高铁昭通隧道"7·12"突水突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12名责任人被追责

问题:建隧道突发地质水害,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调查报告显示,2025年7月12日12时10分许,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昭通隧道3号横洞8号横通道正洞大里程作业面发生突水突泥,涌出突泥物约0.6万立方米,出水量约10万立方米。11名作业人员被冲至距掌子面200余米至700余米处,最终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伤者经救治已痊愈出院。作为西南复杂山区铁路建设的重要控制性工程之一,此次事故对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带来警示。 原因:自然条件复杂与管理短板叠加,风险识别与处置链条出现断点。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隧道施工过程中突发突水突泥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客观因素上,强降雨、可溶岩发育、构造破碎带、高位富水体等综合作用,使灾害更具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主观因素方面——参建单位风险意识不足——隐患排查治理效果不佳,针对突水突泥的防范措施不够,对异常工况处置不及时、不规范,未能把风险控制早期阶段。 报告同时梳理了事发前的预警与处置过程:7月10日8时30分,掌子面出现围岩破碎、掉块、渗流水等异常,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设置警戒;7月11日,四方联席会议形成暂停施工意见,监理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设计单位出具风险预警单。然而,7月12日6时40分许,有关人员仍陆续进洞值班、作业,最终在中午发生险情。这反映出对“停工—复工”边界、风险解除条件、现场管控纪律等关键环节执行不严,管理闭环未能有效形成。 影响:人员伤亡与工程安全压力叠加,推动全链条治理提级。较大事故不仅带来直接人员损失,也对项目工期组织、现场作业秩序以及周边风险管控提出更高要求。隧道工程点多线长、工序交叉密集,地质水文条件变化快,一旦风险控制薄弱,容易出现“局部异常—人员暴露—灾害放大”的连锁后果。此次事故再次提示,西南地区铁路隧道建设应把超前地质预报、监测预警、排水系统能力校核以及应急响应前置,作为必须落实的安全底线。 对策:依法追责与系统整改并行,推动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调查报告提出对12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等3人,以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等2人,由昭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异常工况处置不力、安全生产制度和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等问题,依法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报告同时明确,施工单位一名副经理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相关责任。另有相关人员因履职不到位,由有关单位依规处理。总体安排反映了对“人、岗、责、制”同步问责的方向,有助于推动参建各方压实安全责任链条。 在整改层面,业内人士建议类似工程重点强化五个上:一是完善复杂地质段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把“异常即停、停必评估、评估不过不复工”固化为刚性流程;二是提高超前地质预报精度与频次,推进监测数据实时化、预警阈值标准化,形成可直接执行的现场处置指令;三是面向高位富水、可溶岩及破碎带等典型风险场景,优化专项施工方案与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化演练;四是压实监理单位旁站与关键工序验收责任,强化对停工令执行和复工条件核验的监督力度;五是加强一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风险告知,减少“带险作业”“凭经验作业”的惯性。 前景:以调查促治理,推动重大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当前,西部铁路网加快补强通道能力,复杂山区隧道工程占比上升,自然风险与施工组织风险交织叠加。此次调查报告公开,有助于以事实和数据还原事故链条,形成更具针对性的制度改进清单。随着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以及突水突泥等地质灾害技术防控体系深入完善,相关工程有望在更严格的风险管控框架下组织施工,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重大工程建设既关乎发展,也关乎安全。面对复杂地质与极端气候等不确定因素,必须把风险视为常态,把制度作为硬约束,把执行当作底线标准,才能在推进建设的同时守住生命红线。对事故的严肃调查、依法追责与系统整改,应转化为更可持续的治理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不断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