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监管首次在公用事业领域“亮红灯” 佛山南海瓶装液化气合营计划被禁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作出重要决定,禁止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南官燃气等五家企业的合营计划。该举措标志着反垄断执法公用事业领域迈出新步伐,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次在该领域禁止经营者集中案件。 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24年10月。蓝鸟中胜、南官燃气、冠顺燃气、宏达、石江液化气等六家企业签订协议,计划在佛山市南海区新设合营企业,共同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根据协议,合营企业将由各方共同控制,主要负责为各合营方在南海区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提供气源采购、存储与充装服务。合营企业成立后,各合营方将退出涉及的业务。2025年5月,相关企业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自愿申报。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申报后,组织开展了深入调查。部门多次征求政府相关机构、行业协会等意见,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经济学分析。调查结果显示,这一集中行为存在多上风险。 从市场份额看,六家企业此前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的合计份额已达60%-65%。集中后,合营企业实质上形成了一个市场份额超过60%的经营者,市场控制力将大幅增强。市场参与者数量也将大幅减少,从原来的8家降至4家。更为关键的是,市场集中度指数(HHI)将从1967飙升至4640,增幅达135%,远超高度集中市场的警戒线。 市场结构的恶化将带来多重风险。该市场产能有限,增产困难,其他竞争者的产能利用率预计已超85%。同时,市场存在进入壁垒高、下游客户分散等特点。一旦集中后的实体提价,剩余竞争者难以形成有效制约。这意味着消费者将面临涨价压力,而缺乏有效的市场制衡机制。 更值得警惕的是,集中将大幅增加市场协调行为的风险。该市场本身具有易于产生协调行为的特征:市场环境相对稳定,用户需求刚性,产品同质化程度高,价格透明度高。集中后,集中实体与另外两家主要竞争者的合计市场份额将达到90%-95%,这将继续强化协调的可能性。集中还提高了市场成本、产量、销售状况的透明度,使各经营者的生产成本、生产能力、产品差异化程度进一步趋同,更容易达成明示或默示的协调行为。 在这样的市场格局下,经营者达成的价格共识将具有高度稳定性。其他经营者可以跟随集中后实体定价,维持较高价格水平。即使有经营者试图降价抢占市场,也因产能不足而难以实现真正的价格竞争。新进入者的缺失进一步消除了对协调行为的威胁。 基于以上分析,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并更有利于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严重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了本案。 这一决定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公用事业涉及民众日常生活,其市场竞争状况直接关系到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在该领域首次禁止经营者集中,表明反垄断执法正在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深化。这也提醒相关企业,在谋求发展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反垄断法律框架,避免通过集中、合并等方式损害市场竞争秩序。

此次执法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树立了范例。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平衡规模经济与市场竞争需要监管部门和企业共同探索。任何试图垄断市场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