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听得见”:黑龙江肇源法官引入专业手语翻译化解聋哑夫妻离婚土地纠纷

在黑龙江省肇源县古龙镇东太村,一起特殊的离婚诉讼牵动着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心。

聋哑人杨某与马某虽对解除婚姻关系及子女抚养无异议,但涉及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却使案件陷入僵局。

这折射出当前涉残障群体家事审判中存在的司法服务短板。

案件难点集中体现在沟通壁垒上。

肇源县人民法院新站人民法庭庭长韩雪杰回忆,前两次调解因缺乏专业手语支持,出现"信息失真"现象——亲属代为转述导致法律条款表述偏差,当事人真实意愿难以准确传递。

这种沟通障碍不仅影响审判效率,更可能损害司法公信力。

面对这一司法实践新课题,法庭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第三次调解中,专业手语教师解永利持证介入,其规范的法律术语手语表达成为破局关键。

调解笔录显示,法官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从《民法典》第1087条的法律适用和十八年夫妻情感两个维度开展疏导,最终促成马某自愿放弃土地权益、杨某分期支付抚养费的调解方案。

此案的成功调解具有多重示范意义。

从司法实践看,专业手语翻译的介入确保了法律文书表述的准确性,维护了当事人诉讼权利。

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听力残疾人约2780万,此类创新服务对完善特殊群体司法保障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从社会治理角度,案件处理既坚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底线,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正推进"诉讼服务无障碍"专项建设。

本案的启示在于:基层司法机关需建立常态化特殊群体服务机制,包括手语翻译人才库建设、涉残案件审理规程标准化等工作。

据悉,肇源法院已着手将此次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计划与当地残联共建司法助残协作平台。

这个案例启示我们,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判决结果的正确性上,更体现在诉讼过程的可感知性上。

对于听障、视障等特殊群体而言,他们需要的不仅是法律保护,更需要在司法过程中获得平等的表达权和理解权。

肇源县人民法院的这一探索,虽然只是个案,但它反映了人民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保障人权方面的责任担当。

随着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如何为更多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已成为摆在全国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

这需要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和理念创新的有机结合,最终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