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重拳整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起典型案例彰显执法决心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入高发期;郑州市公安机关近日通报了四起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涵盖非法运输、违规燃放等多种类型,反映出节日期间公共安全管理的压力。 从案件类型看,违法行为呈现多样化。2月5日,民警查获潘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随后三起均为违规燃放,分别发生在2月16日、2月23日和2月25日,刘某某、郑某某、任某因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被依法处罚。其中,任某一案由群众举报查获,反映了社会监督在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烟花爆竹的风险不容忽视。作为易燃易爆物品,一些非法储存点设在民宅、废弃厂房等防护不足的场所,一旦遇到明火、静电、碰撞或高温,容易引发爆炸。在建筑密集区或天气干燥时燃放,火星可能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火势蔓延,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操作不当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还可能导致面部、眼睛、手指等部位严重受伤,甚至造成人员死亡。同时,燃放产生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会影响空气质量,增加城市环境治理压力。 郑州市已明确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以及违规燃放等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表示,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并鼓励群众举报,共同织密安全防控网络。

烟花爆竹带来的“热闹”,不能以安全风险为代价。面对易燃易爆隐患和城市安全运行需要,依法禁放、严格执法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共同守规、主动监督、文明过节,才能让城市更安宁,生活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