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点多面广、主体多元,长期以来存在“法规分散、条块交叉、执行口径不一”等现实难题。
一方面,噪声扰民、水源安全、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往往涉及多部门管理与多环节监管,基层在认定标准、责任边界、处置程序等方面需要更系统的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秸秆焚烧等兼具生态环境影响与生产生活需求的议题,若缺乏明确规则和可操作指引,容易出现“一刀切”与“管不到”并存的治理困境,影响政策效果与群众获得感。
原因——从治理逻辑看,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外部性强、跨区域传导明显、损害后果滞后等特征,单靠碎片化规定难以形成全链条闭环。
从法治建设看,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社会对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的期待持续提升,迫切需要通过系统化立法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以及监管责任等关键领域的制度安排统筹起来,为执法、司法、守法提供统一尺度与稳定预期。
此次生态环境法典的通过,顺应了将生态文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现实需求。
影响——生态环境法典以法典形式整合相关制度安排,强调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与监管责任等方面形成系统性规则供给,标志着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入更加体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对群众而言,法典更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导向,把生态环境权益保障落实到更具体的规则设计中,有助于让“身边的环境问题”在法律层面实现更清晰的界定与更可预期的救济路径。
例如,针对噪声扰民、水源地保护、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等事项,法律依据更明确、标准更细化,将推动地方治理从经验判断更多转向规则治理、程序治理。
对基层治理而言,围绕秸秆处理等长期难题,法典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有利于在保护生态环境与兼顾生产实际之间形成更可操作的制度框架,提升治理的精准性与协同性。
对发展方式转型而言,法典强化绿色低碳导向与责任约束,将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绿色技术应用与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形成更稳定的法治预期。
对策——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法典通过后,如何推动准确理解、统一适用,关键在于普法先行、释法明理、以案促学。
3月12日,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宣告成立。
该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团队建设,由教师、在读学生和校友共同组成。
在授牌仪式上,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宣讲团成立为契机,在相关研究机构与行业组织指导下,面向机关、企业、社区、校园等开展分众化、场景化宣讲,推动形成“学法典、守法典、用法典”的社会氛围。
业内人士认为,高校法学力量参与法典宣讲,优势在于能够将制度条文与典型场景、执法实践和司法裁判相衔接,帮助基层干部、企业管理者与公众把握关键条款、掌握适用边界,促进法律实施从“知晓”走向“会用”。
前景——随着法典学习宣传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将更好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下一步,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推动执法标准统一、完善社会参与与监督机制,将成为提升法典实施效果的重要方向。
可以预期,随着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责任链条更加清晰、公众权利救济路径更加通畅,生态环境治理将进一步向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坚实支撑。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而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施的前提在于普及。
西南政法大学组建专业宣讲团队,将法学理论研究优势转化为法治宣传实践,不仅有助于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更为高校服务国家战略、参与社会治理探索了新路径。
期待更多法学院校和专业力量加入法典宣传普及行列,共同推动生态文明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绿水青山的法治守护更加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