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院经审理查明,章更生案暴露出金融领域权力监督的深层问题。
作为国有大行高管,其利用集团客户部总经理、副行长等职务便利,长期为相关企业在信贷审批、职务晋升等环节提供不当帮助,单笔最大受贿金额达千万元级别。
2016至2017年期间,其主导的违规放贷行为更直接破坏金融安全,反映出个别金融机构"关键少数"滥用审批权的监管漏洞。
此案具有典型金融腐败特征:一是犯罪持续时间长达13年,贯穿其重要任职阶段;二是权钱交易与业务违规交织,通过贷款寻租形成利益输送链;三是犯罪手段隐蔽,部分受贿行为以"顾问费"等名义伪装。
司法审计显示,涉案资金多用于购置不动产及金融投资,形成跨地域、多形态的资产网络。
该判决体现了国家金融反腐的三大政策导向:首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办案原则,除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外,对造成信贷损失部分继续追偿;其次,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虽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但因其认罪退赃予以从轻量刑;再者,通过公开审理强化警示效应,庭审特邀人大代表等监督,彰显司法透明度。
从行业影响看,此案是近年来金融系统"强监管、零容忍"的延续。
自2017年原银监会开展"三三四十"专项整治以来,银行业累计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5万余人。
专家指出,随着《金融稳定法》等新规实施,未来需重点完善三方面机制:建立高管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信贷全流程电子留痕、强化"八小时外"行为监管。
章更生案一审宣判再次表明,金融领域不是“特殊地带”,权力一旦脱离约束、规则一旦被破坏,最终必然以法律追责和风险代价收场。
以案为鉴,既要坚持依法惩治、严肃问责,也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摆在更突出位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信贷在规则中流动,推动金融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