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白色污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建成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这个政策针对性强,直指农贸市场这一塑料制品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的重点场景。然而,新规施行两个多月后,实际落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记者近日走访布吉农批市场和福田农批市场发现,限塑新规的执行力度明显不足。在布吉农批市场水产区,绝大多数商户仍在使用执行标准为GB/T21661-2020的塑料袋。根据权威部门核实,含有"21661"字样的塑料袋属于不可降解产品。抽样调查显示,该市场走访的10家商户中有9家使用了违规塑料袋,另有1家使用无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福田农批市场的情况同样堪忧,二楼水果区和蔬菜区抽查的10家商户全部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商户对新规的认知度和执行意愿均显不足,一些商户坦言一直沿用原有习惯,对政策要求理解不深。 限塑规定执行困难的原因是多上的。首先,替代产品的推广和供应还需完善。可降解购物袋的成本相对较高,商户更换成本负担重,积极性不高。其次,监管部门新规发布初期的宣传力度和执法频次可能不够充分,商户对政策的了解和重视程度有限。再次,部分商户出于经营成本考虑,倾向于继续使用廉价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对政策的强制力认识不足。此外,农批市场作为流动性强、商户众多的场所,监管执法的难度相对较大。 这种现象反映出的问题值得重视。农贸市场是市民日常消费的重要场景,塑料袋的使用量巨大。若限塑规定得不到有效执行,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的环保效果,还会削弱政府调控的公信力。从环保角度看,不可降解塑料袋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污染,对城市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从市场秩序角度看,部分商户的违规行为造成了不公平竞争,规范经营的商户面临成本压力。 针对这一现象,监管部门已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袋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处理,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以违法销售产品货值三倍的罚款。经营者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理,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的行为也将触及监管红线,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农贸市场的定期巡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同时,有效政策执行还需要多上的配套措施。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可降解产品替代方案的科普宣传力度,帮助商户了解新规的必要性和合规成本。应考虑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商户主动更换符合规定的购物袋。可以推动建立市场内的统一采购平台,降低单个商户的采购成本。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鼓励市民自带购物袋,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从记者走访中看到,已有消费者积极响应,自带布袋子购物,这正是限塑政策逐步深入人心的表现。
农贸市场"限塑令"的执行困境,折射出绿色转型的阵痛;在环保意识尚未普及的情况下,既需要严格监管,也离不开可行的替代方案。深圳作为改革前沿城市,其治理"白色污染"的探索将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借鉴。这场生活方式的变革,需要政策、市场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才能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