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重拳打击跨境劳务诈骗案 两主犯获刑11年半涉案金额超2000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揭示了以虚构海外高薪出国务工为幌子的诈骗套路及其危害;该案涉及被害人1500余名——诈骗金额超过200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案件主要参与者齐某、刘某等人采取组织化、专业化手段实施诈骗。2022年4月,齐某与逃人员田某合谋出资成立北京某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齐某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日常经营。两人随后招募多名业务组长和大量业务员,形成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团伙结构,为大规模、系统化作案提供了条件。犯罪团伙的手法紧贴网络传播特点。他们利用短视频等平台投放“出国劳务”“海外高薪就业”等关键词广告精准引流,获取有出国务工意向人员信息。随后,业务员以设计好的话术推介“低门槛、高月薪”的虚假岗位,并以“办不成退费”降低戒心。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制作伪造邀请函等方式逐步建立信任,最终骗取中介费、签证费等各类款项。首家公司因无法办理出国劳务引发大量投诉后,团伙并未停手,而是转向更隐蔽的方式。田某伙同俞某等人另行注册新的因私出入境服务公司,继续以相同套路诈骗,刘某在其中担任公司经理协助实施。通过更换公司主体逃避监管和追查,反映出其刻意规避法律制裁的意图。经司法机关查实,齐某等人通过第一家公司骗取430余名被害人共计478.3万余元;通过第二家公司骗取1100余名被害人共计1570余万元。两家公司合计涉及被害人1500余名,诈骗总额超过2000万元,显示出此类犯罪波及面广、危害性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诈骗罪。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认罪认罚等情节,分别判处齐某、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中,齐某系主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但其主导作用决定其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刘某系从犯,虽有累犯及认罪认罚情节,仍依法承担法律后果。目前,同伙田某仍在逃,司法机关正继续追捕。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体现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新链条和新伪装。犯罪分子以“信息收集→宣传投流→话术引导→资金转移→虚假售后”串联作案环节,披着合法公司外衣实施诈骗,迷惑性和隐蔽性较强。其主要针对有出国务工意愿的劳动者,利用其对海外高薪机会的期待及对中介服务的信任进行精准诱骗。依法严打此类犯罪,一上有助于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减少劳动者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维护涉外劳务行业信誉。通过依法惩治,可倒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压缩违法犯罪空间。针对有出国务工意向的劳动者,司法机关提出防范提示:一是核验中介公司、服务机构资质,通过官方渠道查证其合法性;二是不向不明对象缴费,对要求预付款、催促转账的情况保持警惕;三是辨别签证类型,警惕“旅游签也能出国务工”等常见话术,提高识别能力,避免落入陷阱。

海外就业寄托着不少家庭对更好生活的期待,但凡是“轻松高薪、低门槛速成”的承诺,都可能暗藏风险;依法严惩是必要手段,更关键的是把信息公开、资质核验、平台治理和公众教育做在前面,让正规渠道更清晰、违规成本更高、受害风险更低。对求职者而言,核验资质、看清签证、谨慎付款,是守住“钱袋子”的第一道防线;对治理部门与平台而言,持续补齐制度与技术短板,才能推动跨境务工回归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