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推进专项监督标本兼治:拟建立防范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制度并完善跨省涉企监督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就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召开专项监督新闻发布会,传递出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的明确信号。该举措针对当前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了检察机关维护法治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坚定决心。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些地方执法部门跨越行政区划进行执法,或以罚款、没收等强制措施为目标进行执法,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这类问题往往特点是隐蔽性强、危害面广,需要从根本上加以规范和制约。 检察机关认识到,解决这类问题不能仅停留在个案监督层面,必须从制度机制入手,推动标本兼治。为此,最高检将研究起草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执法权力的边界和程序要求。同时,建立健全加强跨省涉企刑事案件法律监督机制,形成对违规异地执法的有效制约。这些举措旨在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执法权被滥用。 强制措施的规范使用是保护企业产权的重要环节。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涉及企业的财产权,如果使用不当,将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通过建立专门的监督制度,确保这些措施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比例适当,有助于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跨省涉企刑事案件的监督机制建设同样重要。企业经营往往涉及多个地区,如果不同地方的执法部门各自为政,容易形成执法冲突和重复处罚。建立健全跨省监督机制,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执法越权现象,为企业创造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检察机关表示,2026年将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治,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这意味着监督工作将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既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也要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通过专项监督为重要抓手,牵引带动强化法律监督,动真碰硬、破解难题,更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是这一工作的核心目标。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如何,都应当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通过规范执法行为、防范趋利性执法,有助于消除企业对执法权滥用的顾虑,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司法权力的规范行使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最高检此次制度创新,既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也反映了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未来需注重基层执行效果,确保制度红利切实惠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