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特别关心一个大问题:自己在部队的那些年算不算数?

大伙都知道,部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特别关心一个大问题:自己在部队的那些年算不算数?这不仅关系到以后能不能升职,还会直接影响到工资待遇。以前不少转业干部因为不懂政策,吃亏不少,连有些单位的人事干部也容易搞错。 先给大伙举个活生生的例子,说有个叫老魏的干部。他转业前在部队是正团职,并且已经干满了5年。到地方后,按规矩得降级安排,成了四级调研员(也就是副处级)。单位刚开始搞晋升三级调研员的时候,大家伙儿都觉得老魏才刚转过来一年多,肯定不符合要求。 其实吧,这事儿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根据国务院军转办发的那个《答复》(1998年的那个文件),核心意思就一句话:部队里的任职年限能直接算到地方的职级上去。你看老魏这种情况,四级调研员对应地方的副处级,这跟他以前在部队当的副团职正好是一个级别的。 他在部队当正团职都有5年了,副团职的时间只会更早更长。所以啊,他这个四级调研员的年限不是从转业到地方才开始算的,而是得从他当副团职那会儿起算。这么一算下来,他的任职年限完全够提三级调研员的资格。就算按照职级“一套两晋”的规定扣掉相应年限后,剩下的年限也能直接让他去干二级调研员。 这政策很多转业干部都不知道,有些单位的组工干部也不熟悉。结果就导致在做名册或者提拔的时候漏掉了这部分时间,让不少人白白失去了晋升的机会。选拔程序一旦定下来基本就没法回头改了,这损失可就真的没法弥补了。 不过话说回来,真正在地方执行这项政策的情况真不多见。我自己当年提拔的时候也没算上部队的年限,心里头确实挺无奈的。 其实在地方晋升职务和职级方面,军转干部确实挺吃亏的。不过比起以前嘛,现在稍微强了那么一点点。 除了这个任职年限的问题,大家还特别关心工资待遇怎么算。部队干部转业到地方通常都会被降级安排,比如正团职转过去可能就只能当副处级或者正科级的岗位。要是在基层单位受限的话,很可能一直升到退休都升不回以前正团对应的正处级。 为了不让大家吃亏,国家专门发了个通知(2008年的那个文件),明确说了保障政策:虽然是降级安置的岗位工资待遇还是按部队原来的职级标准发。 比如说部队正团职干部转过来当了副处级或者正科级岗位的领导,在没提正处之前照样能拿正处的工资;如果是副师职的干部转过来当了正处的领导工资可以按照副厅的标准发。 这种待遇会一直保留下去直到职务或者职级升到了对应层次为止。 最后简单给大伙总结两句: 第一点呢就是部队转业干部的任职年限可以按照对应地方职级的时间累计计算。这是国家定的规矩不是地方自己瞎规定的。 第二点呢就是降级安置不影响工资待遇转业后的工资还是按部队原来的职级来发保障军转干部的待遇不受损。 很多转业干部因为信息不通畅没能享受到该有的政策了解清楚这些规定才能在提拔晋升和待遇核算上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素材取自网络请谨慎鉴别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