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简称AIGC,这个技术发展迅速,应用门槛也在不断降低,正迅速渗透到电子商务和广告营销等领域。然而,技术给市场带来了革新,但监管和规范滞后也催生了一些新的市场乱象。近日《法治日报》的调查还有一些消费者案例显示,部分商家滥用AI图像生成技术制作与实物不符的商品宣传图,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辽宁的韦女士就遭遇了这种情况。她被一款软萌兔子挂件的AI生成主图吸引,但是收到的实物和图片完全不一样,客服则以图片有滤镜作为借口搪塞。类似的情况在重庆和上海也有发生。重庆的于女士等待预售了四个月的暹罗猫造型AI宣传图,最终却收到了粗糙的实物样品图。上海的龙女士购买了中老年绣花上衣后发现实物和宣传图差距很大,而店铺的老年模特图片高度疑似AI生成的。这些案例显示了商家利用AI技术生成理想化商品图像来吸引流量和订单的模式。但是当消费者质疑实物质量时,商家通常只是退款退货。这次事件对市场诚信原则造成了冲击,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受到侵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遭到破坏。辽宁、重庆还有上海等地区的消费者都有类似的经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应该确立“显著标识”原则,明确商业推广中使用AI生成图像必须以清晰显著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是技术合成的图像。同时还需要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升级审核技术,建立识别机制以及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同时法律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对AI生成内容在商业应用中的法律定性和责任边界。这样才能推动“显著标识”成为行业标配并引导技术向善、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