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丢了怎么办?

话说2025年9月那会儿,周先生在大街上捡到了李女士不小心掉的手机。李女士发现手机没了赶紧打电话联系上了他。周先生这人挺实在,一听说是人家丢的,立马就答应要把手机还回去,顺手就把手机塞进了电动自行车的后备箱里,想着过两天有时间再亲自送过去。可接下来的几天周先生家里有事儿得回老家一趟,他就把电动车停在了地铁站口。谁成想他一忙起来就把这事儿给忘了。等到李女士好几天都联系不上他,急得没办法只好报了警。警察找到了周先生,他这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个茬儿。等到他准备把手机拿出来还给李女士的时候,发现车后备箱里的手机早就没影了。李女士生气了,非要周先生赔她手机、误工费、交通费还有丢手机造成的信息损失这笔钱。双方在这事儿上谈崩了。 李女士把官司打到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让周先生赔损失。她觉得周先生捡到了手机却没好好保管,才让手机又丢了,这责任肯定得由周先生来负。周先生也觉得挺冤的,说自己不是故意不还的,就是事儿太多给忘了。他还觉得要是自己当初不捡这个手机,李女士的手机早就丢了,他根本没有主观上的错,不应该赔钱。 法院经过一番审理觉得吧,周先生答应要还手机却没把东西看住,放在电动车后备箱里连锁都没锁就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到东西得还给失主,要么自己交上去,要么赶紧通知人家来领。第三百一十六条还说呢,在东西交上去或者领回去之前,大家都得好好看着它。要是因为故意或者粗心大意让东西坏了或者丢了,那就得赔钱。 周先生把手机随便扔在车后备箱里没看住,这属于重大过失直接导致手机再次丢了。既然东西找不回来了,李女士有权让周先生赔钱。不过法院也给李女士解释了一下:误工费、交通费还有信息损失费这些不是法律上强制规定要赔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手机折个旧价算给李女士。 最后经过调解双方总算谈妥了。周先生当庭把折旧费赔给了李女士这事儿就算完了。小新在这里还有个福利想给大家说:关注深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然后回复关键词“孙燕姿”,在2026年3月6日12点前完成操作的朋友有机会赢取孙燕姿香港演唱会的门票;同样回复关键词“恒星之城”也能参与抽奖去赢F✦FOREVER恒星之城巡回演唱会深圳站的门票;还有回复关键词“徐良”的用户在2026年3月20日12点前完成动作就能抽到徐良深圳演唱会的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