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个事儿说透了,最高法这回定了规矩:但凡老公或者老婆自己偷偷把家里的钱送给外面的人,这种行为从法律上看都是全部无效的,谁收了钱谁就得全给吐出来,这算是给婚姻里的财产维权指明了路子。 先说为啥要这么判。大家都知道,婚后挣的钱除非有特殊约定,那就是夫妻两个人共有的,怎么处理这事儿得两个人说了算。要是男方未经老婆同意,就把一大笔钱白送给了婚外的女人,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本质上就是瞎折腾,没经过同意的处分本来就不合法。而且婚外的这种赠与,往往会破坏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还违反了大家都得讲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更关键的是,家里的钱是一个整体,不能像切蛋糕那样分成两半来看,所以法院就直接认定这种赠与行为是完全无效的。 一旦认定无效,返还财产的时候就得把所有的东西都要回来,而不是只还一半。比如车还在的就还车,房子还在的就还房子,如果东西实在没了或者坏了,那就要折算成钱来赔。这就是为了把夫妻共同财产当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来保护。 不过这里头有两种情况例外:一种是男方拿的是自己婚前的钱或者受伤获得的赔偿金,这种原本就是他个人的财产;另一种是如果外面的人确实是花了大价钱买的(也就是善意、有偿取得),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那法律也会给人家撑腰。不过在现实生活里,第三者往往是白捡便宜的情况比较多,这种基本很难构成善意取得。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夫妻一方要是私自大手大脚地把家里的大钱送人,那他做的事就是无效的,最后钱肯定还得追回来;而第三者要是收下了已婚对象的大额且白送的东西,那法律风险可高了去了,最后很可能是人财两空。法律既护着合法婚姻里的钱袋子,也得维护好大家心里的那点儿规矩和家庭的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