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健身公司里有个叫姚启明的人和姬欣然还有张某,他们把业绩的事情闹到了西安碑林法院,后来又经过西安中院还有西安仲裁委员会处理。陕西法制网那边也参与了仲裁工作,还有马宁也在关注这个事。这个案子是张某被公司要求用自己的钱去冲业绩,结果他被辞退后公司不认账。这个案子到底是属于劳动争议还是普通合同纠纷呢?法院最后明确给了个说法。张某所在的瑜伽健身公司第一分公司,分公司领导让张某把钱垫进去帮忙冲业绩,说好这个月垫钱下个月退回来。可后来公司反悔了不还钱。张某就把这家瑜伽健身公司告上了法庭,说自己是员工,在干活的时候垫的钱应该退还给他。但是公司不认账,觉得这是劳动争议,得先去仲裁处理。法院看了这个情况认为,劳动者和公司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属于劳动争议。原告要回垫付款是因为他是销售人员,为了完成业绩指标才给公司垫钱的。这种纠纷是他在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和公司产生的财务问题,属于他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所以碑林法院以这个是劳动争议而不是普通民事合同纠纷为由驳回了张某的起诉。张某不服就上诉了,觉得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借款问题。结果西安中院维持了一审的裁定,明确认定这个案子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得先去劳动仲裁才行。 所以说大家要注意区分两种纠纷:普通民事纠纷和劳动争议。关键看双方有没有隶属关系和行为是不是跟工作有关联。张某作为销售人员接受公司管理是必须的,完成销售业绩直接跟工资奖金挂钩。这次他垫付的钱是为了冲业绩才被迫交的,并不是自愿借出去的钱。根据劳动法规定因为劳动合同产生的垫款问题属于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才能诉讼。 对劳动者来说得明白:劳动关系有管理跟被管理的关系;民事合同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契约关系。企业老板们得注意别违法让员工冲业绩或者强制垫资了这样既不公平又侵犯了劳动者财产权益。企业不能用这种方式转嫁风险得诚信经营保障劳动者权益不能让他们交钱或者保证金。 这次裁判给劳动者维权设了一道屏障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给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违规冲业绩强制垫资不符合法律规定会带来法律风险。接下来碑林法院会继续努力引导大家依法理性解决问题督促企业诚信经营推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发展同步进行。供稿单位是西安碑林法院作者姬欣然编辑李娟责编马宁审核姚启明栏目协办西安仲裁委员会驻陕西法制网仲裁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