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变质的米饭,饭店被判赔了1000元

因为一碗变质的米饭,饭店被判赔了1000元。3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搞了个新闻发布会,把涉及食品药品网络消费的典型案例给放出来。张连勇是这个法院综合审判二庭的庭长,他在会上介绍了相关情况。王某在一家外卖店铺买了四份“炖菜+米饭套餐”,一共花了130.1元。他吃着饭的时候发现米饭有股怪味儿,变味了。王某就给平台发消息反映情况,店家客服承认了米饭确实有点坏了,可只愿意退米饭的钱。王某没答应,把这事告诉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工商局确认店家有卖腐败变质食品的问题,还对他们做了行政处罚。王某觉得这事儿太严重了,就把店家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货款130.1元和赔偿5000元。法院看了王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行政处罚文书后认定,店家确实卖了变质的米饭,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所以店家得退钱还得赔偿。因为米饭和炖菜是分开打包的,现在只能证明米饭有问题。法院判决店家退给王某16元的米饭钱和1000元的赔偿金。 张连勇法官还说,现在外卖消费市场越来越大,大家对外卖食品安全也越来越关注了。这个案子给大家定了个调子:如果外卖里某个单品出了问题,责任怎么算。它合理地划分了消费者举证和经营者赔钱的范围。这不仅支持了消费者向店家要惩罚性赔偿的权利,加强了对食品的保护;也遵守证据相关原则和责任相当原则,只针对那坏掉的米饭赔了16元和1000元。这个判决不仅守护了“舌尖上的安全”,让店家加强管理;还给以后处理类似案子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