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连续十二年节后首周集中开展义务植树:以制度护绿、以产业兴绿厚植美丽贵州底色

春风拂过黔贵大地,又是一年植树时节。2月28日,贵州省2026年义务植树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展开,从省级到村级五个层级的1753个植树点热火朝天,16.45万余名干部群众挥锹培土、挖坑植苗、提水浇灌,共同栽下香樟、栾树、樱花、红花木莲等树种,为黔贵大地增添新绿。 该场景的背后,反映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坚守。作为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贵州有喀斯特地貌生态脆弱、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正是这样的省情,使得生态建设成为贵州发展的必然选择和紧迫任务。连续12年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已成为贵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制度化安排,也是全民参与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 从单一的造林行动升级为全民生态建设的共同实践,义务植树活动见证了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深刻转变。12年的持之以恒,换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十四五"以来,贵州累计完成退化林修复1038万亩、森林抚育328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居全国前列。爱绿、植绿、护绿已成为贵州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了群众根基。 然而,植树只是生态建设的起点。要让"一时之绿"变为"长久之美",需要久久为功的系统治理和常态长效的严格保护。贵州立足省情,构建起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治理体系。针对不同程度的石漠化问题,贵州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在轻度石漠化区域发展经果林与特色种养,在中度区域推进植树种草与畜牧业,在重度区域实施封山育林与植被恢复。 制度创新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贵州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为每一片林配上"专属守护者",形成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贵州还先后出台《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率先设立生态法庭,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贵州坚持以发展"含绿量"提升增长"含金量",把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通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林下经济,一片片经果林成为群众的"致富林",一处处绿水青山变成游客向往的"打卡地"。贵州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单株碳汇、生态补偿等模式让群众从生态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实现了生态改善与民生改善的同步推进、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共进。

从治理石漠化到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区,贵州12年的实践证明了生态建设需要全民参与和制度保障。随着树苗长成森林,生态短板正转化为发展优势。站在新起点上,贵州的绿色发展之路仍在继续,其经验将为长江、珠江上游生态保护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