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签了《高压供用电合同》,把电源归自己管了

2020年,甘肃民乐县新天镇的村委会就和供电公司签了《高压供用电合同》,把电源侧归供电公司管,负荷侧也就是出事的那段线路就归村委会自己管了。到了2023年,村委会还专门开了证明,说以后线路的事都由村组自己担着,跟供电公司没关系。2025年8月,李某丁的父亲过世,李某丙来帮忙搭建纸楼。 就在指挥干活的道士朱某让大家用金属杆的时候,他没看头上有没有高压线。结果金属杆刚一碰上电线,李某丙等四个人就都被电到了。李某丙当场就没抢救过来。事后李某丁、朱某还有死者家属坐下来谈,最后赔了33万元。但死者家属觉得供电公司也得负责,就把它告上了法庭,索赔60万多块钱。 法院一查发现,线路产权归谁是关键。既然村委会早在合同里就把事故线路段划归给自己管了,供电公司自然就没啥管理义务和获利了。所以法院觉得供电公司不用赔。至于村委会和合作社这些实际产权人,本来该负安全管理的责任。可家属在庭上说他们不追究这些人的责任了。 这就把这次官司给打黄了。这场意外暴露出了好几个问题:道士的专业性不够,指挥时完全没评估风险;村委会当管理者也太疏忽了,没设警示也没防护;农村帮忙的习俗风险也太大了。虽说家属已经从别人那里拿到了赔偿款,但一条人命没了还是挺让人难过的。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不管是民间活动还是电力设施管理,安全责任都得搞得清清楚楚,要不然类似的悲剧还是有可能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