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一直影响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待遇差异较大,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孕产妇往往需要自付更高的分娩费用。2023年数据显示,该市三级医院平均顺产费用比一二级医院高出30%,但59.3%的顺产仍发生在基层医疗机构,反映出群众对普惠生育保障的现实需求。针对这个问题,柳州市医保局依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广西率先推出“双轨并一”改革。改革重点是打破参保身份限制,将城乡居民纳入生育费用全免保障范围。政策实施选定费用相对较低的一二级医院作为主要承接机构,既兼顾基金可持续,也让73.3%的顺产孕产妇可直接受益。改革成效已初步显现。以柳江区妇幼保健院为例,实施三个月来,城乡居民分娩量同比增长22%;同期转诊至三级医院的高危妊娠病例识别率提高15%。通过包干付费机制,医院每例顺产可获得医保基金定额支付2800元,较改革前增加400元,既提升医疗机构承接动力,也减轻群众垫资压力。制度创新还体现在流程优化。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升级,孕产妇入院时即可自动完成资格核验,实现“入院登记—诊疗服务—费用结算”全流程衔接。“免申即享”后,群众需提交的材料由原来的8项减少至2项,结算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办结。业内人士认为,柳州模式具备三上示范意义:一是通过待遇均等化缓解城乡差异,预计到2025年可新增覆盖1.2万名城乡居民;二是以支付方式改革带动分级诊疗,引导三级医院更集中收治高危妊娠,涉及的收治占比有望提升至40%;三是为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提供了“降成本、优服务”的可复制做法。据透露,广西卫健委正总结柳州经验,拟在全区推广“生育友好型”医保支付体系。
让分娩费用“看得懂、付得起、结得快”,反映了公共政策对民生需求的直接回应;生育保障改革既要减少群众负担和奔波,也要把医疗安全与服务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普惠导向——走分级诊疗路径——以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才能在守住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持续释放制度红利,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更实在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