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消费模式的健康发展需要大家守规矩

自从2021年起,深圳的张女士在一家美容美发店累计花了60多万元,结果到了2023年年初,这家店没打招呼就搬走了,还以能去新址消费为由拒绝退款。更糟糕的是,给张女士提供服务的那家公司在当年11月直接注销了,而且也没按规矩清算债务,这让她完全陷入了维权困境。这种只收钱不服务,甚至连追债都难的现象,已经变成了扰乱市场、损害消费者的大问题。 分析原因不难发现,这里面存在多重隐患。有些企业用关联公司交叉收费来混淆责任主体,监管上也存在着企业注销和债务清算衔接的漏洞,个别老板想通过简易注销来逃避还债。消费者方面也缺乏风险意识和证据保存习惯,事后维权非常被动。 这个案子还暴露了股东的问题:涉事企业的股东同时也是关联公司的股东,他们在注销过程中没尽到法定的清算义务。这说明有的企业太缺乏法律意识了。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出,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消费者一直接受服务、经营者一直收钱的事实构成了实际合同关系。对于关联公司因为统一提供服务、交叉收费的行为,法院认定它们是共同合同主体。关于企业不当注销的问题,法院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明确说:公司没依法清算就注销了,股东如果证明不了自己已经尽到了清算责任,就必须替公司还债。这个判决既坚持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又穿透认定了关联公司的连带责任。 这个判决带来了积极效果。对消费者来说,它明确了经营者违约怎么认定,特别是对企业恶意注销的情况厘清了股东连带的条件。对监管部门来说,这也暴露了注销监管和事后维权的薄弱环节。对企业来说也是个警示:不能再通过非正常注销来逃避债务。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预付消费投诉量同比上升了17%。这类案例的裁判有助于形成“司法判决—行业规范—社会监督”的闭环治理。 长远来看还得完善治理体系。立法可以考虑建立预付资金存管制度;行政监管可以设立注销预审机制;司法上推广“示范诉讼+多元调解”模式;行业组织制定合同文本;用信用信息公示来约束经营乱象。 预付消费模式的健康发展需要大家都守规矩。本案通过明确违约责任和追究股东义务为消费者撑起了保护伞。要释放消费市场活力、构建公平有序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