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

中新网1月29日消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发文明确,要统筹风电开发建设与林地草地保护,促进风电高质量发展。这两个部门发布了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把风电场项目引导向科学布局,鼓励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优先布局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 这次发布的通知是在2026年1月22日,它将一直施行到2030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和伊春森工集团等单位要按规定执行。为了落实通知精神,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要和相关部门做好规划衔接工作,提前指导项目选址。要避免占用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乔木林地、基本草原以及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区域。 如果有必要占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集群活动区域,应当进行严格评估并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等措施。如果是国家级重大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可以占用基本草原。 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已经建成的风电场项目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而这些区域之外依法建成的风电场项目则可以按照集约化原则进行改造升级。风电场用地期满后应该有序退出并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新建、改扩建风电场需要办理林地草地审核审批手续。施工和检修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严禁通过违规改造现地的方式规避禁限建规定。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调对接,推进风电项目联动审批和全过程监管。临时使用林地草地期满后要及时恢复林草植被和生产条件。退役后的项目用地应与森林草原修复有机结合优先修复为林地草地。 这次发布之前已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如果还没通过用地预审的话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果已经通过用地预审的话则按核准备案时用地预审意见执行,不得扩大项目使用草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