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2月26日晚间发布2025年度业绩快报,交出了一份增长态势明显的成绩单。数据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51.26亿元,同比增长2.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3亿元,同比增长26.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28.45亿元,同比增幅达193.68%。此业绩表现反映出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增长态势。 从业务结构看,金龙鱼的增长动力来自多个方面。厨房食品业务受益于新工厂产能释放和渠道拓展而实现销量提升;饲料原料业务则依托豆粕产品的高性价比优势和下游养殖需求的支撑,实现了盈利的增长;油脂科技产品销量也呈现上升趋势。这些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共同支撑了公司整体业绩的增长。 然而,业绩增长的同时,公司也面临诉讼风险的挑战。金龙鱼在业绩快报中披露,计提预计诉讼损失超7亿元,主要涉及下属两家子公司的有关诉讼案件。这一计提对公司当年净利润造成了约7.33亿元的减少。 其中一起诉讼涉及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合同诈骗刑事案件。2025年11月19日,广州益海收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并需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退赔被害单位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18.81亿元经济损失。这笔巨额赔偿成为了此次诉讼损失计提的主要部分。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金龙鱼及广州益海明确表示不认可。公司称,该案涉及2008年至2014年的棕榈油中转业务,广州益海在业务中始终审慎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查验出库及货权转让文件,采购价格均为合理市场价格,未获取任何不当利益。广州益海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均存在根本错误,本案实质上是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内外勾结、共同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并掩盖近十年后,企图将损失非法转嫁给广州益海。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广州益海已当庭提起上诉,并委托了十位权威刑法学专家进行法律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广州益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帮助犯。 另一起诉讼损失来自子公司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的税务行政诉讼。该公司因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被税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东莞富之源已提起上诉。基于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东莞富之源确认了相关预计负债,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约4.72亿元。金龙鱼表示,结合法律及税务专家意见,东莞富之源的增值税处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认可一审判决及税务处理决定。 需要指出,金龙鱼在披露诉讼损失时强调,这些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进行的会计处理。尽管公司确认了预计负债损失,但公司及子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认可,相关子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处于二审审理阶段。若剔除预计诉讼损失计提的影响,金龙鱼2025年归母净利润预计可达38.86亿元,同比增长55.31%,业绩表现将更为亮眼。 从资产状况看,金龙鱼的整体财务状况保持稳健。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达2287.20亿元,较期初增长1.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64.32亿元,增长2.88%。这表明公司在面对诉讼风险的同时,仍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稳定性。 金龙鱼表示,将密切关注两起案件的二审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一方面要以经营质量回应市场期待,另一方面也需以法治思维和合规体系应对不确定性;对金龙鱼而言,二审裁判将给出阶段性答案,而更长远的考验在于:能否把个案冲击转化为治理升级的契机,以透明披露、规范运作与稳健经营增强市场信任,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