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女子买假药后把假药告上法庭

案子是由邱某引起的,她买了假药后把那个卖药的刘某给告了。刘思妍、张美欣和刘中全他们做了这个报道。邱某一直在受慢性病折磨,她去了一家保健经销处找刘某咨询。刘某给她推荐了一种中药液,说是纯中药熬的,配方最全,还能治好她的病。邱某信了就买了高价药。可是,她回家吃了以后,病没好不说,还开始肚子疼拉肚子。 经查发现,刘某是个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里根本没有卖药这一项,也没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他卖的中药液没有批准文号和成分说明。这种行为就是无证经营,而且他还把自制的中药液宣传成能治病的药来卖,这就成了假药。法院认为刘某这种做法违反了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卖假药或者明知是假药还卖的人得给受害人赔钱。邱某要求退钱还有十倍的赔偿金是有道理的。所以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判刘某退钱并支付十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