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创新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 精准对接审判需求与地方特色产业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这是新时代以来两部门首次就此项工作举行专门会议。

会议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成效,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体现了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入践行。

山东省沂源县司法局作为先进典型在会上介绍经验做法,其创新性的选任机制引发广泛关注。

该县在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法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

在组织架构方面,沂源县建立了由政法委、人大、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栋表示,通过动员县、镇街、村居三级力量,构建了纵深到底、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选任工作中的统筹协调问题。

针对选任工作周期长、人员流动性大等现实困难,沂源县采取了系统性应对措施。

通过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经验交流会,运用"新老搭配、优势互补"的编组方式,确保工作队伍始终保持专业水准和高效运转。

在候选人遴选环节,沂源县严格落实"两个随机"要求,将候选人数量提升至拟任命人员的10倍,远超法定的5倍标准。

这一做法不仅扩大了民主参与面,也为后续精准选任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具创新意义的是,沂源县将20%的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名额进行精准配置,优先满足法院审判实际需要和当地林果经济发展需求。

通过选任既懂法律又熟悉专业领域的"业内人",以及深谙民情民意的"土专家",实现了陪审队伍专业结构与司法需求的有机匹配。

在质量把控方面,沂源县对所有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履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执行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

近年来,该县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58名,其中37人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选任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得到有效保障。

实践效果显示,沂源县人民陪审员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纠纷调解等活动,将司法影响力延伸至基层一线,累计调解各类纠纷586件,开展普法宣传45场次。

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活动4249次,案件服判息访率达到93%,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的实际效果。

从更深层次看,沂源县的探索实践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让更多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不仅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增强了社会治理的民主性和有效性。

人民陪审员制度既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也是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通道。

把选任机制做实,把队伍结构配优,把履职能力练强,才能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沂源的探索表明,依法依规、精准匹配与基层联动并不矛盾,关键在于以规范程序保障公平,以科学组织提升质量,以服务大局回应群众期待。

随着各地持续总结推广务实经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望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注入更坚实的民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