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破产案件涉及债权人、债务人、职工、投资人及行政部门等多方主体,利益关系复杂。实践中,程序推进不仅考验法律适用与财务处置能力,更对沟通协调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提出挑战。若沟通不当,可能导致信息传递失真、情绪对立升级、表决与和解受阻、资产处置难度加大等问题,进而影响案件效率和社会预期稳定。如何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做到“说得清、讲得透、谈得拢”,成为提升破产治理效能的关键。 原因:破产制度本身程序性强且专业门槛高,债权申报审查、资产评估处置、重整计划表决等环节信息密集,非专业人士理解难度较大。此外,破产处置常伴随企业经营困境、债权回收压力、职工安置焦虑等情绪因素,理性讨论易受干扰。破产管理人处于多方协调的枢纽位置,既要接受法院监督,又要组织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沟通经营事宜,还需对接政府部门处理税务、社保等问题。若缺乏系统性方法和统一预期,协作成本可能大幅上升。 影响:沟通能力直接影响破产程序的质效与公信力。高质量沟通能帮助厘清事实、减少争议、提高表决通过率和执行落地率,推动案件高效处理。从市场角度看,破产办理效率提升有助于加快低效资产出清、修复信用链条、优化资源配置,稳定企业与投资者预期。对社会治理而言,围绕职工安置、债权分配等敏感议题建立充分协商机制,可降低群体性纠纷风险,提升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综合效能。 对策:针对这些问题,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近日联合举办第二期破产实务同堂培训暨破产沙龙活动。培训邀请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主讲嘉宾,聚焦破产管理人履职中的“有效沟通”,从观察提问、认知调整、情绪管理、行为训练等维度提供方法路径。活动强调在法律底线和程序规范基础上,提升表达准确性、解释清晰度和协商可操作性,推动管理人从“专业执行者”向“协商推动者”转型。 沙龙环节中,法院和管理人代表围绕如何与债权人、债务人、政府部门及法院有效沟通展开讨论,分享具体场景下的经验做法,重点探讨“如何统一事实认知”“如何管理冲突情绪”“如何形成沟通闭环”等问题,促进审判实践与管理人经验互鉴。业内人士指出,此类培训不仅能提升个人技能,更有助于形成共同语言和工作方法,减少协作摩擦,提高案件推进效率。 前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出清需求并存的背景下,破产审判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株洲中院表示,将持续加强破产法官与管理人队伍建设,推出系列培训和交流活动,强化法院与管理人的协同联动,提升破产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随着沟通机制健全、协作链条更加顺畅,破产程序有望实现“依法高效、公开透明、风险可控”,为激发市场活力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其审判质量关乎市场秩序维护和经济活力释放;株洲中院与管理人协会的合作探索,既是对实务工作者能力建设的投入,也是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建设的深入思考。在新发展阶段,唯有加强法院与市场参与者的协作配合,才能发挥破产制度的功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