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执行难”是社会关注的司法痛点之一;判决生效并不意味着权益会自动兑现,一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或拒不履行等原因,导致权利实现周期拉长、当事人获得感下降。为回应这个问题,罗山县人民法院于1月13日组织开展2026年首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以开年即发力的姿态整治执行顽疾,传递依法惩治失信、保障民生权益的明确信号。 问题指向于:部分涉民生案件标的额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此次行动将民间借贷等案件作为重点,旨在回应群众对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的现实需求。当天清晨6时30分,3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出发,分乘8辆警车按预定方案奔赴多个执行现场,形成集中行动、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截至当日17时,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15.97万元,张贴公告11份,并依法查封房产1处。多项措施同步推进,既强化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行为的惩戒,也提升了对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处置效率。 从原因层面看,执行难往往由多种因素叠加造成。一上,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不足、诚信观念缺失,抱有“能拖就拖”“躲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财产形态更趋多元、资金流转更快,对财产查控、线索核查、异地协查等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个别案件矛盾积累较深,容易激化对立情绪,增加沟通成本。集中执行通过统一调度、集中力量、快速落地,有助于短时间内形成震慑,压缩规避执行空间,提高履行可能性。 影响上,集中执行不仅关系个案公平,也影响社会秩序与市场预期。对胜诉当事人而言,及时兑现权益直接关系生活保障、生产经营和信用修复;对被执行人而言,依法采取拘传、查封等措施释放“失信必受惩戒”的信号,促使其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履行”;从社会治理角度看,执行衔接司法裁判与社会信用体系,执行效能提升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契约精神,减少“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负面观感,提升司法公信力与法治权威。 对策层面,罗山法院对应的负责人表示,将把集中执行作为常态化举措持续推进,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手段,强化执行威慑,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这一表态体现出从“阶段性攻坚”向“常态化治理”的转变:既要通过集中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也要日常机制上提升精细化水平,包括完善财产查控与线索研判、对重点领域案件分类施策、推动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并举、对恶意逃避执行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等。,围绕民生案件的执行也应更注重善意文明执行,在确保法律刚性的同时,提高沟通协商和履行引导的针对性,推动“能履行、愿履行、尽快履行”。 前景判断上,随着执行机制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执行工作将更强调协同治理与源头防范。一上,集中执行仍将是打击失信、震慑违法的重要抓手,尤其年节等履行意愿相对集中的时间窗口,更易取得实效;另一上,治理执行难还需与普法宣传、风险提示、合同规范以及金融和民间借贷纠纷的源头治理相衔接,减少案件增量、提高自动履行率。可以预期,常态化集中执行与日常执行机制的双轮驱动,将继续提升案件兑现效率,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社会氛围,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稳定的法治环境。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则是其中的关键环节;罗山法院以新年首场集中执行行动彰显司法权威,也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更有力的实践路径。随着更多“法律白条”兑现为“真金白银”,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与获得感将不断增强。这既是法治建设走深走实的体现,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