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化粮食安全全链条监管 筑牢"齐鲁粮仓"法治屏障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政策性储备粮油更是应急保供与宏观调控的重要物质基础。

当前粮食流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储存管理、收购结算、销售出库等环节一旦出现疏漏,既可能造成数量、质量风险,也可能损害种粮农民利益,影响市场秩序与社会预期。

山东在推进“齐鲁粮仓”建设过程中,将法治建设与监管能力提升贯通起来,围绕“储存关、售粮关、出库关”强化制度供给与执法震慑,形成以问题整改为牵引、以协同监管为支撑、以质量安全为底线的治理格局。

从“问题”看,粮食流通领域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储备环节存在管理不规范、内控不到位等隐患,容易带来账实不符、储存不当等问题;二是购销环节可能发生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等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与乡村产业稳定;三是销售出库环节若把关不严,可能导致质量不达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触碰食品安全底线,影响消费信心。

上述问题既关乎储备安全,也关乎民生福祉和市场稳定。

从“原因”分析,粮食流通监管面临的挑战具有一定共性:其一,政策性储备管理涉及多部门、多层级,若缺少统一协调与信息互通,容易出现监管“碎片化”;其二,部分企业在经营压力和成本约束下,内控体系建设相对薄弱,合规意识与精细化管理水平需要提升;其三,粮食购销环节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交织,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隐蔽性,发现难、取证难、追责难,必须依靠制度化举报渠道、信息化监管手段和持续性执法形成震慑。

基于此,山东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支撑,推动监管由阶段性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

在“影响”层面,山东围绕三道关口的系统治理,释放出多重积极效应。

首先,储存环节通过常态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监督检查,建立由多部门参与的全省粮油库存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和责任传导。

“十四五”期间对省市县三级储备粮和储备油开展大规模检查,发现问题并形成整改闭环,配套出台库存检查约谈通报制度(试行),实现问题整改完成率100%,有助于从制度层面提升储备管理的严肃性、规范性。

其次,省级储备粮管理绩效评估连续开展并进行修订完善,突出对承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估,对省级储备库点现场检查全覆盖,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强化结果运用与整改提升,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倒逼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

再次,售粮环节通过加大热线宣传、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拓宽线索来源,集中核查举报案件,聚焦拖欠售粮款等群众关切问题依法查处,有利于维护交易公平、保障售粮变现,稳定农民收入预期。

最后,出库环节结合库存检查和绩效评估等监督活动,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和信息化检查手段,紧盯轮换计划执行、质量检验、统计制度、竞价销售等关键环节,尤其对出库粮食开展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检测,做到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并设定有效期,推动出库质量管控从“事后把关”向“全程可溯”延伸。

在“对策”方面,山东的实践体现出以法治思维完善治理工具箱的路径:一是以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震慑效应,通过“亮剑”“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铁拳行动”等行动,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以机制建设提升协同效率,依托多部门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检查、问题会商,减少监管盲区;三是以制度约束推动整改闭环,建立约谈通报制度,把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纳入规范化流程;四是以评估体系促进行业自律,通过优化评估方式、细化评估细则、完善评估内容,强化对承储企业主体责任的刚性约束;五是以社会共治提高发现能力,畅通热线与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机制,提升线索获取与处置效率;六是以质量安全守牢底线,强化出库检验检测和报告随货,确保进入口粮市场的粮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面向“前景”,随着粮食安全形势与消费结构变化,粮食流通监管将更加注重数字化支撑、全链条追溯和跨部门协同。

山东在“齐鲁粮仓”建设中形成的“三关”治理框架,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性储备规范化管理、稳定种粮收益预期、保障口粮安全提供了制度基础。

下一步,若能在信息化监管、风险预警模型、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等方面持续发力,叠加企业合规运营能力提升,将有助于把阶段性成效转化为可持续、可复制的治理能力,推动粮食安全法治保障向更高水平迈进。

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需要在法治框架下实现全链条、全方位的规范管理。

山东在"十四五"期间通过严把"三关",将粮食监管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预防,从单部门监管转变为多部门协同,从事后处理转变为事中事前控制,形成了具有示范意义的粮食安全法治建设模式。

这一探索充分说明,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科学监管、依法行政,才能真正保障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计,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活稳定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