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野生动物种群恢复成效显著助力绿色发展

问题—— 国家公园负有保护国家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任务。随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构建,如何在更大尺度上落实“保护优先、规范管理、科学利用”,如何处理保护与发展、权责与边界、监管与协同之间的关系,成为国家公园建设进入深化阶段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实践表明,如果缺少统一规则与稳定预期,管理尺度难以一致,资源确权与执法衔接容易出现空档,生态保护成效也难以通过标准化评估形成闭环。 原因—— 国家公园往往跨行政区划、跨部门领域,生态系统又具有整体性和连通性,单一地区或单一部门难以独立承担保护修复、科研监测、公众服务、社区发展等多重任务。同时,历史上自然资源管理条块分割、保护地类型多样、规则不一,导致一些区域存在边界不清、权责不明、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再加上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成效呈现具有滞后性,如果缺少法律层面的制度牵引与稳定保障,容易出现“重建设轻管理”“重短期轻长期”等倾向。在该背景下,推动国家公园建设走向法治化、规范化,成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抓手。 影响—— 从自然成效看,监测数据和一线观察显示国家公园建设带来积极变化: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野生东北虎、东北豹数量较试点初期明显增长,多虎同框、繁殖成功等珍贵记录不断出现,反映栖息地质量改善和连通性提升;在三江源国家公园等地,借助科研监测与实时影像系统,关键区域生态变化得以更及时掌握,巡护管护更加精准。我国2021年设立的首批5个国家公园——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总面积约23万平方公里,已成为守护重要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的核心空间。 从制度效应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公园的法定概念与设立程序,将规划编制、分区管控、确权登记、执法监督等全过程纳入法治框架,标志着国家公园建设由探索推进转向制度化运行。尤其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建立更清晰的产权边界和管理基础,相当于为“绿水青山”建立可追溯、可核验的资产账册,有助于厘清职责、减少争议、提升监管效率。截至2025年7月,首批5个国家公园已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为后续扩面提质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从发展维度看,国家公园在严守生态保护底线的前提下,也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例,通过推广生态茶园等举措,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品质优势和品牌优势,带动群众增收、促进绿色产业提档。这表明国家公园并非“封闭式保护”,而是以更严格、更科学的规则,引导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升级,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形成良性循环。 对策—— 推进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关键在于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完善配套制度与技术规范。国家公园法作为综合性、基础性法律,需要有关部门加快制定、修订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重点细化分区管控规则、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生态修复技术要求、科研监测数据共享规范等,确保基层执行有章可循、执法监督有据可依。二是夯实确权登记与资产管理基础。深入细化登记规则,推进拟设立国家公园的确权登记和边界核定,做到权属清晰、界线明确、责任到位,为长期管护和依法监管提供基础支撑。三是强化科学监测与成效评估。以“国家代表性”“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为重点,推动评估指标体系落地,形成“监测—评估—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提高治理的科学性与透明度。四是健全跨区域协同与执法衔接机制。围绕生态廊道连通、联合巡护、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建立常态化联动,减少管理缝隙,增强对破坏生态行为的震慑。五是统筹社区参与与生态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严格保护前提下完善生态补偿、公益岗位、绿色产业扶持等政策工具,让守护者受益、受益者共治,增强制度的社会基础。 前景—— 面向“十五五”,我国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并有序设立新的国家公园。随着国家公园法实施和配套制度逐步健全,国家公园建设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整体保护和长期稳定:在生态层面,有望提高重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韧性,为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更坚实支撑;在治理层面,统一规则将推动管理边界更清晰、执法监督更有效、资源利用更规范;在发展层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将更加可持续,绿色产业与公共服务有望在规范框架下稳步拓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从试点探索到法治护航,国家公园建设说明了我国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刻转变。当法律为青山绿水筑牢屏障,当群众端稳“生态饭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更加清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国家公园法》既守护着生灵草木的生生不息,也勾勒着美丽中国的未来图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