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说清楚自己家有没有肿瘤病史”保险公司拒赔

最近看到一个90后姑娘买了重疾险,结果被确诊癌症,保险公司居然以“没说清楚自己家有没有肿瘤病史”为由拒赔。姑娘不服气打官司,最后赢了,终审法院把道理给讲明白了。法院认为,保险公司问的“遗传性疾病”和投保人没说的“肿瘤家族史”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其实这事关键在于保险公司问的话得具体明确,不能让投保人自己猜。《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只需要对保险公司明确具体问的问题如实回答。要是问题模糊不清,投保人就没必要把那些没提到的事情都一股脑儿说出来。这就好比问你有没有遗传病,谁也不会去想还要报个家里的肿瘤史。 这里面有个特别重要的点:“肿瘤家族史”不等于“遗传性疾病”。前者可能是家里人得了病,这跟遗传、环境因素都有关系;后者是基因变了导致的。普通老百姓面对“是否有遗传病”的询问,肯定不会想到要去查一下家里的肿瘤记录。这就说明保险公司问问题的时候得讲究个方式方法。 保险公司在这事儿上有两个责任没尽到:一是条款得写清楚;二是说明义务得到位。格式条款要是有歧义,法院肯定是向着被保险人这边解释的。要是你在条款里没写清楚“遗传病”包不包括肿瘤家族史,或者投保的时候也没特别提示解释清楚,那就算是没履行好询问义务。 这个判决对行业来说是个好事儿。对咱们消费者来说,只要老老实实回答那些明确问到的问题就行了,不用承担那些模糊不清的事情带来的无限责任。对保险公司来说,以后问问题得精准具体,想了解肿瘤家族史就直接问;条款也得写明白;理赔审查的时候别动不动就拿“没如实告知”这理由拒赔。这案子算是司法部门给保险行业上的一课,明确了保险公司“询问明确、解释清晰”的义务。只有保险公司做到诚信严谨设计条款,才能建立起公平的保险关系;也让咱们消费者在依法维权的时候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