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共同守护好教育这片净土为培养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实的保障

把2020年8月作为时间节点往前追溯,你会发现四川省中江县一位叫罗某的学校原负责人在2006年8月就已经开始任职。这个跨度长达十余年的履职过程里,他没能守住初心,把本该服务学生的权力给变了味儿,成了牟取私利的工具。据调查,罗某的腐败黑手伸进了食堂经营、教辅资料销售、外地学生招录和工程资金拨付这些学校运营的核心环节。特别是在食堂这块,他伙同分管安全的邓某某搞出了“定餐制”,给经营商提供方便,按学生消费金额的比例收好处费。刚开始定的规矩是学生每花15元返1元,后来物价涨了就变成每花19元返1元。通过这种“返点”的方式,罗某在2014年到2020年之间攒下了67.52万元的非法收入。不仅如此,他还利用日常监督和资金拨付的机会给人家开绿灯,又额外收下了51.84万元现金。本应保障学生健康的食堂,竟然成了他的私人提款机。在教辅材料采购方面,他跟销售商定了按销售额22%抽成的规矩;在招生时帮别人推荐外地学生念书拿了30万元好处费;甚至连广播系统维修拨款这档子事上,为了催款也敢伸手要钱。把这些账算下来,罗某受贿金额高达227.28万元,实际揣进兜里的有181.6万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5年6月24日那天,罗某接到监察委的电话后主动去投案,并且老老实实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家里人还替他退缴了16.5万元违法所得。在后来的庭审上,他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全都没意见,表示认罪认罚。等到2025年12月30日这一天,中江县法院对他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罗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钱办事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但看在他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赃这些表现的份上,最终判他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把已经退的16.5万元没收上缴国库;剩下的165.1万元没追回来的还得继续追缴。 这件事不是个例。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往基层纵深推进,教育系统里的腐败案子也被揪出来不少。这些事儿大多发生在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生录取、合作办学这些权力大、资金多的领域。现在犯罪的手段也变了样儿,变得更隐蔽更长期了。像罗某那种按消费比例返点的模式就是权力寻租的一种新花样。 这事儿值得琢磨一下。一方面说明有些学校领导干部信念滑坡、规矩意识淡薄,在那些商人老板的“围猎”面前没守住底线;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学校在食堂管理、招标采购、招生录取这些关键环节可能存在制度不严密、监督没跟上、权力不透明的问题。怎么才能扎紧制度的笼子压缩权力任性的空间?让教育经费的每一分钱都花到刀刃上?这确实是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教育的根是立人树人的大事儿,廉洁是根本保障。学校负责人贪赃枉法不仅是个人的悲剧也是对教育公信力的伤害。这次法院依法判案展示了司法部门对教育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这也给所有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特别是领导干部得时时刻刻把廉洁自律这根弦绷紧守好职业道德净化校园环境。同时也提醒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赶紧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共同守护好教育这片净土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