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域协调发展国家战略背景下,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商司法领域山海协作新路径。
这场跨越地理区划的司法对话,标志着闽西南地区法院系统协同发展进入新阶段。
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但区域间司法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
厦门作为经济特区拥有先进的司法管理经验,龙岩作为革命老区积淀了丰富的基层审判智慧。
两地法院通过建立"人员互派+业务共研"的双向机制,有效破解了单一区域司法能力建设的局限性。
座谈会上,厦门中院院长谢开红指出,这种协作模式既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协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也是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大局的创新实践。
数据显示,自2025年合作协议签署以来,两地已开展跨区域案件研讨17次,互派交流干部9人次,在知识产权、生态保护等专业审判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龙岩中院院长陈明聪特别强调,通过借鉴厦门法院在涉外案件审理、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龙岩两级法院平均结案周期缩短12%,当庭宣判率提升8个百分点。
首批交流法官代表在分享中提及,这种"沉浸式"交流不仅拓宽了业务视野,更促进了审判理念的现代化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协作突破了传统帮扶模式,建立起优势互补的平等合作机制。
厦门法院吸收龙岩法院在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基层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特色经验,形成了双向赋能的良性循环。
在审判质效评估中,两地法院的多项核心指标均呈现同步提升态势。
面向未来,两地法院计划在三个方面深化合作:一是建立常态化人才轮岗制度,二是共建专业化审判人才库,三是联合开展重点课题攻关。
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区域司法标准统一化进程,为其他地区开展跨域司法协作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山海协作不仅是经济领域的合作,更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区域协调发展。
厦门龙岩两地法院的深度合作,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司法工作主动服务大局、融入大局的自觉担当。
通过人才交流、经验共享、业务互学,两地法院正在探索一条既符合各自实际又具有普遍意义的司法协作之路。
这种合作模式的推进和完善,必将为两地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