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再吃哑巴亏,法律人士给出了几条防范措施。要是感觉麻烦,干脆签个书面借条。实在懒得动笔,也别什么都不干,直接在转账备注里写清楚是“借款”。不过这种备注可能不太管用,最好还是在转账前发条微信说明意图。比如直接问对方:“雷某,我刚才转的1万块是借给你还信用卡的,等你下个月发工资还我就行。”要是对方收到后只回了个表情,这也能被当作默认。甚至在转账后给对方发消息确认一下:“刚才转的钱收到了吧?” 就算对方只回个“收到”,这也能作为证据。 除了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和邮件也能当证据用。只要这些电子证据是真实、合法的,并且能说明借贷合意,法院就会认。像“急用钱周转一下”、“下个月发工资还你钱”这类带意思表示的话,都有证明力。 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该咋办?2024年11月,福州罗源法院就审结了一桩案子。原告陈某告同学雷某欠钱1万元,但手里只有微信转账记录。法院认为光有钱到了账还不够,还得证明这钱是借的。结果因为没借条也没聊天记录确认是借钱,陈某败诉了。 被告雷某拿之前的聊天记录说事,说这1万块是陈某还的信用卡套现钱。陈某虽然反驳说之前的信用卡欠款是用现金还的,但拿不出证据。法院觉得双方的转账到底是借是还存疑,这种情况下让原告自证清白是不对的。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的林小明律师说,这次判决合情合理。单纯的转账记录没法证明双方达成了借贷合意。北京的谭敏涛律师也觉得,只有转账记录不能确定这笔钱是借款还是其他用途。 不管多熟的人借钱都要留证据。最好在借钱前让对方发条消息确认一下:“雷某,我转的1万块是借给你还信用卡的。”要是对方只回了个表情也能算数。 记住了:没借条就得有聊天记录;没有文字说明就得有语音确认;没有确认信息就得赶紧补消息。总之要让对方清楚这笔钱是借的。 发生纠纷后谁举证?原告得证明钱是借给被告的。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法院就会驳回请求。 借钱千万别光靠人情面子,能写字就写字,写不了字就在聊天里留个心眼儿。 对于2024年11月发生在福州罗源法院的这起借贷纠纷案,法院依法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