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渌口区成立全省首个县区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行政争议是基层治理中较为集中的矛盾类型,处理不当易造成矛盾积累,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表面上看是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分歧,实质上往往涉及权益保障、程序正当、政策理解等多个层面。渌口区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目的是通过制度化、专业化的协调机制,把矛盾化解端口前移,提升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能力。 行政争议具有专业性强、事实链条长、当事人诉求多元等特点。在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以及行政裁量权行使领域,争议既涉及法律适用,也涉及政策尺度与社会观感。若仅依赖行政复议或诉讼,周期与成本相对较高,矛盾缓释空间有限,基层治理面临"事后处置"压力。 行政争议产生既有客观因素,也有治理环节需要改进之处。一是行政管理事项专业性增强,群众对权利救济和程序公正的期待不断提升;二是政策调整、项目推进、资源配置等事项与群众利益密切有关,信息不对称易引发误解;三是基层执法与服务情境复杂,若沟通解释不到位,容易放大分歧。实践表明,强化前端沟通、完善协商机制、提升释法说理水平,是减少争议的重要路径。 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设立有望在三个层面发挥作用:推动纠纷处理由"对抗式"向"协商式"转变,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成本更低的解纷渠道;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通过调解过程倒逼行政机关完善程序、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基层治理韧性,在矛盾多发易发领域形成快速响应、分层处置、闭环管理工作链条,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渌口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由区司法局牵头设立,落点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体现"综治平台+法治力量"的整合思路。中心重点聚焦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及行政裁量权行使引发的复杂案件,尤其关注涉及人员较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纠纷。工作机制上坚持"调解优先、自愿合法、调判结合",以面对面调解为主,同时辅以线上、电话等方式,提高覆盖面和可及性。 中心已聘请20名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专家参与工作。专家队伍的加入有利于提升事实查明、法律适用、方案设计的专业水平,也有助于在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搭建更加顺畅的沟通渠道,引导各方在法治框架内凝聚共识、达成可执行的解决方案。来自法律实务界的代表表示,将以职业素养促进有效沟通,体现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意义。 县区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探索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样本。下一步的关键在于把"挂牌"转化为"常态化运行成效":要完善受理分流、风险研判、跟踪回访、司法确认等流程,强化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渠道的协调联动,推动数据共享与案例复盘,用典型案例倒逼制度完善;同时要坚持依法调解、规范调解,明确边界、守住程序与实体公正底线,防止"以调代法""久调不决"等问题,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设立表明了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创新思路;从单纯的诉讼解决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转变——既是法治建设的进步——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体现。随着该机制的逐步完善和推广,必将为构建更加和谐、高效的行政关系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