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回应:我国未发现尼帕病毒感染病例 输入性风险可控

印度西孟加拉邦近期报告的尼帕病毒疫情引发国际关注。据报道,自1月12日发现首例感染以来,截至1月24日,当地已确认5名感染者,其中包括两名医护人员。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带来对跨境传播风险的担忧。尼帕病毒是一种人畜共患的RNA病毒,致病性和致死性较强。公开医学资料显示,该病毒主要由果蝠和猪携带,病死率约为40%至75%,潜伏期通常为4天至14天。感染后可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也可能伴随头痛、头晕、意识改变、癫痫等神经系统表现,重症可致死亡。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特效药物和疫苗,临床治疗以对症支持为主。传播方面,尼帕病毒的人际传播多局限于病例家庭和医疗机构内,通常通过直接接触感染动物、患者或被污染的物品传播。由于病毒环境中的存活能力较弱,普通人群暴露机会相对有限,使得疫情传播范围和速度总体可控。国家疾控局指出,本次疫情发生地西孟加拉邦与我国不接壤,地理距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直接影响。综合研判,此次疫情对我国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但在国际人员往来频繁的背景下,输入风险仍需关注。我国疾控体系已建立相应准备。自1998年国外首次发现尼帕病毒病以来,我国疾控机构持续跟踪境外疫情并开展监测防控。目前,各省疾控中心已具备尼帕病毒实验室检测能力,可开展检测与确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自2025年1月起施行,将新冠、艾滋、尼帕病毒、寨卡、基孔肯雅热等重点传染病纳入检测范围,为防范输入性风险提供法律依据。印度疫情出现后,我国疾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持续跟踪境外动态并开展风险评估,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人员培训,提升监测检测水平,重点强化边境地区的处置能力。有关部门也同步开展科普宣教,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科学认识和防范。科研上,我国在尼帕病毒防治研究上取得新进展。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肖庚富、张磊砢研究员团队与单超研究员团队联合上海药物研究所、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国际期刊《新兴微生物与感染》发表成果,证实口服核苷类药物VV116对尼帕病毒具有显著抗病毒活性。该进展为高致死性新发传染病的防治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国家疾控局和中国疾控中心提醒公众,目前我国尚未报告人或动物感染尼帕病毒病例,无需恐慌,应保持理性。建议公众关注国家卫健委、疾控中心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近期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前往印度西孟加拉邦等疫情发生地。

面对境外疫情波动,关键在于科学研判、信息透明和有序应对;对尼帕病毒病这类新发传染病,既不能因“未发现病例”而放松,也不必因“高致死率”而过度担忧。以权威信息为依据、以制度措施为支撑、以监测能力为保障、以科研进展为助力,才能在不确定性中保持公共卫生治理的稳定性,将风险控制在可管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