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石泉县邮政分公司乡邮投递员赵明翠在基层调研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时表示,当前农村妇女维权仍面临多重困境,需要司法机关更加主动作为,构建更加完善的权益保障机制。
从事乡邮工作三十余年的赵明翠,常年穿梭于乡村一线,对基层妇女群体的生存状况有着深入了解。
她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农村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劳动侵权或财产纠纷时,往往因法律意识薄弱、经济条件受限或对司法程序不熟悉而选择忍气吞声,放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一现象背后反映出多层面的深层次问题。
一方面,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相对滞后,妇女群体对自身权利认知不足,面对侵权行为时缺乏有效的应对策略。
另一方面,传统观念束缚依然存在,部分妇女担心维权会影响家庭和睦或遭受社会偏见。
此外,维权成本高、程序复杂、举证困难等现实障碍,也成为阻碍妇女依法维权的重要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为妇女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据统计,2023年以来,该院支持多起涉及妇女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起诉,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12.4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26万元。
同时,针对遭受人身损害、诈骗等侵害的妇女,检察机关还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协调多方资源提供综合帮扶,帮助她们重建生活信心。
赵明翠对石泉县检察院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
她指出,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为妇女争取合法权益,不仅解决了具体的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传递了法治温度,让妇女群体感受到司法保护的力量。
基于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成功经验,赵明翠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
她呼吁检察机关深化"检察+妇联"协同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涉妇女权益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在案件线索发现、证据收集、诉讼支持、社会救助等环节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推动构建司法保护、社会救助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立体化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
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赵明翠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反家庭暴力、平等就业、人身保护等法律知识,提高妇女群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她强调,要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角落,确保妇女群体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获得有效救济。
此外,赵明翠还建议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确保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保障妇女权益,既是法治底线,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尺。
让每一次侵害都能被看见、被纠正,让每一次求助都能有回应、有支撑,才能真正把公平正义落到群众身边。
以制度协同提升办案质效,以普法宣传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以综合治理织密救助网络,法治的光亮才能更稳定地照进基层生活,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安宁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