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运购票高峰,“抢票”成为不少旅客关注的热点。
一些第三方平台以“成功率更高”“优先出票”“专人抢票”等表述吸引消费者付费购买服务,带来新的消费风险。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披露调查结果指出,所谓“平台抢票”在关键环节往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抢”,而是利用旅客个人12306账号代为提交候补订单或进行页面刷新,相关宣传容易造成旅客误判,属于典型的误导性营销。
问题:从“技术突破”到“付费幻觉”,抢票服务被过度包装。
执法调查显示,部分平台将官方本就提供的候补机制“商品化”,通过设计“套餐”“通道”“带宽”等概念,形成“付费即可更快”的心理暗示。
尤其在车票售罄、供给紧张的情形下,消费者更容易被“加速”“优先”的承诺影响,增加不必要支出,甚至将个人账号交由第三方操作带来信息安全隐患。
原因:信息不对称叠加焦虑情绪,促成“概念营销”空间。
一方面,12306候补规则对部分旅客而言仍相对陌生,平台利用复杂术语与产品界面制造“专业感”,弱化其与官方候补机制的一致性;另一方面,春运期间需求集中释放、时间窗口紧迫,旅客担心错过行程,更倾向于购买“看似更稳妥”的服务。
此外,个别平台在宣传中以“成功率”“速度”等难以量化、难以核验的表述规避直接承诺责任,也使治理更具隐蔽性。
影响: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市场秩序与出行预期。
对个体而言,将免费候补包装为收费项目,直接抬高出行成本;“加速包”“余票监控”等若无法实现宣称效果,容易引发纠纷和维权成本。
对市场而言,夸大性宣传挤压正规服务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竞争,破坏公众对购票体系的信任。
更需警惕的是,部分服务以代操作形式获取用户账号信息,可能引出个人信息保护与账号安全风险,增加后续维权难度。
对策:以典型案件强化震慑,推动平台合规与公众理性并重。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围绕抢票软件和网络平台相关服务开展调查,查办了平台声称“抢票”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典型案件,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作出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监管部门同时梳理了常见营销套路:其一,所谓“双通道抢票”实质是代提交12306候补订单,在候补规则下并不存在“候补与余票同时抢”的所谓优势;其二,在车票售罄情况下仍售卖“加速包”,以“带宽”“加速”概念制造提速错觉,实则无票可抢;其三,“余票监控”多是刷新公开页面信息,无法提前获取或锁定票源,更无法监控候补队列内的余票投放;其四,将官方免费候补“换个说法”变成收费服务,诱导消费者为同一功能重复付费。
前景:治理将从个案处置走向常态化规范,购票生态有望更透明。
随着春运购票需求持续旺盛,围绕“抢票”的流量竞争仍可能存在。
下一步,监管部门有望在加强广告宣传合规审查、督促平台明示服务边界和收费依据、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等方面持续发力。
同时,随着铁路部门持续优化候补、查询与信息提示等功能,公众对官方规则的理解逐步提升,第三方平台以“神化功能”获利的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
对于消费者而言,提升规则认知、减少对“捷径”的依赖,才能从根源上降低被误导的可能。
春运购票难问题的解决,需要铁路部门不断优化售票系统,也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更需要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的这一案件处理,为全国范围内规范抢票软件市场树立了标杆。
随着春运临近,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对虚假抢票平台的持续高压态势,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消费者也应当认识到,没有任何捷径能够绕过公平的购票规则,理性购票、诚信购票才是最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