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呈现出更强的冲动性与传播性,个别案件因网络视频扩散迅速引发舆情。
近期两起事件具有典型性:广东湛江霞山区发生未成年人持械追打他人致轻微伤案件,3名15周岁嫌疑人被抓获后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发生多名未成年人围殴、强迫下跪等霸凌行为,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已满14周岁的实施者依法行政拘留,对未达年龄者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措施。
两案传递出明确信息:对未成年人,保护与规训并行,违法成本与教育矫治同步强化。
原因—— 未成年人走向越界甚至违法犯罪,往往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背后交织着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社会环境与个体心理等多重变量。
其一,部分家庭监护存在缺位与失衡。
一些家长忽视日常沟通与规则教育,或以简单粗暴方式替代有效引导,导致孩子边界感不足、情绪管理能力弱。
其二,校园与同伴影响在青春期被放大。
攀比心理、群体从众、以“圈子”划分强弱等现象容易滋生欺凌与暴力,个别学生在“围观起哄”中形成错误的价值认同。
其三,社会治理与早期干预仍有短板。
基层在发现苗头、联动处置、心理支持、行为矫治等方面资源不均衡;部分未成年人对法律边界认知模糊,甚至误以为存在所谓“年龄护身符”,在侥幸心理驱动下反复试探底线。
其四,网络传播效应加剧模仿与刺激。
暴力视频的围观与转发,可能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示范,也容易造成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影响—— 从社会层面看,未成年人暴力与欺凌行为破坏公共安全感和校园秩序,侵蚀社会基本信任;从个体层面看,对受害者的身心伤害可能长期化,对施害者而言,若缺乏及时矫治与规则重塑,容易在更严重的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更需看到的是,法律制度的执行与社会观念的更新相互作用。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实施后,公众对“该不该管、能不能管、怎么管”的关注集中释放。
依法惩戒的清晰化,有助于纠正“只讲保护、不讲责任”的误解,也为基层执法提供更明确的抓手,推动形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治理共识。
对策—— 依法惩戒与教育矫治相结合,是未成年人治理的关键路径。
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强调的是规则底线;对成长偏差开展教育矫治,强调的是挽救与修复,两者目标一致,都是为了把风险止于早、把偏差拉回正。
一是把法律标尺立得更明。
对符合条件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等措施,体现“分级治理、宽严相济”。
通过明确后果、及时处置,打破侥幸心理,让未成年人对规则产生真实敬畏。
二是把教育矫治做得更实。
对未达处罚年龄或需综合干预的未成年人,应完善分级干预方案,强化法治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会工作介入等措施,做到“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避免“一拘了之”或“一放了之”。
三是把家庭监护压得更紧。
监护责任是第一责任。
应推动监护教育常态化,完善家庭教育指导、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配套机制,促使家长在陪伴、沟通、规则、示范方面真正到位。
四是把校园防线织得更密。
学校要完善欺凌预防与处置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班主任、心理教师、法治副校长协同作用,开展针对性法治与生命教育,及时识别高风险学生和高风险场景,防止“小摩擦”演变为“大伤害”。
五是把社会支持建得更稳。
公安、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推动社区矫治、心理服务、社工支持等资源下沉,形成从预防到干预再到回归的治理闭环。
同时,平台与媒体应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暴力内容的规范传播,减少二次扩散带来的负面影响。
前景——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守住“不能伤害他人”的法律底线,也要点亮“能够向善生长”的教育之光。
随着相关法律规定落地实施、配套机制逐步完善,基层治理将更有依据、更可操作。
但长远看,关键仍在于把功夫下在前端:在家庭中培育规则意识,在校园中建设友善文化,在社会中提供可及服务,让更多苗头问题止于萌芽,让更多偏航少年及时回到正轨。
当行政拘留决定书上的鲜红印章映照在少年惊愕的面庞,这不仅是法律威严的彰显,更是社会对迷途者最后的挽救。
从"无法可依"到"刚柔并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正在完成关键转型——它既需要法律标尺的精准刻度,更呼唤全社会共同执笔,在惩戒与教化之间书写出成长的正确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