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法院:互殴引发的事故,这就是一起互殴引发的事故

话说就在2025年的一个凌晨,彭某跟杨某某两人在某家烧烤店里吃饭,结果碰上了在那儿的小黄还有他老爸老黄。这几个人本来没啥深仇大恨,就是几句闲话说岔了。小黄结完账先走了,老黄留在店里又听见那两人在骂人,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赶紧上去吵了一架。刚走的小黄听到动静也回来了,这下可好,大家就这么干上了。小黄先推了彭某一把,两人就抓扯起来。老黄想去劝架,结果杨某某以为他是来帮着动手的,双方又吵起来了。老黄也急眼了,顺势推了杨某某一下。好在老板及时把人拉开了,老黄甚至还想拿着酒瓶去砸人,幸亏被老板给拦了下来。大家被劝到了路边还不消停,又扭打在一块儿。小黄一把抱住杨某某,杨某某情急之下就咬了小黄的手臂。小黄被咬得疼,一使劲就把杨某某给摔翻在地。老黄一看这机会不错,也上去对着杨某某一顿打,直接把杨某某给打昏迷了。 事后这老黄和小黄父子俩撒腿就跑。杨某某这哪能忍?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他就把老黄和小黄告到了大邑县法院。法院把这事儿查了个水落石出:这就是一起互殴引发的事故。因为伤得不算太重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也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法官判下来说:杨某某受伤主要是因为被告父子俩一块儿动手造成的,所以得担70%的主要责任;杨某某自己在冲突里也有挑衅的行为,自己也有错,得担30%的次要责任。最后一算账,杨某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加起来一共是7146.15元。法官最终判决老黄和小黄赔偿杨某某5002.31元。 最后法官还特意提醒大伙儿:人与人之间打交道还是要文明点、理性点。碰上点矛盾千万别光想着意气用事、以暴制暴。只有咱们心里装着法律、尊重别人、遇事能沉住气,才能保住平安的底线,也能把社会环境弄得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