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跑、翻车——得看成一整个整体来看,法律上要赔人家钱得有三点:违法、犯错、还有看

在2024年的江苏泰州,王某骑着一辆没牌照的电动三轮车,在城里的马路上撞上了正在骑车送外卖的李某,把人家撞倒后,他居然直接开车跑了。就在他跑的时候,正好有个路过的外卖员张某看见了,立刻骑车过去追他,想让他停下来。李某也忍着疼爬起来,又骑上车子一起去追。结果在追的过程中,王某为了甩开大家,急着从非机动车道拐弯冲进了机动车道,结果不小心侧翻摔在地上。 这次摔倒让他伤得不轻,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鉴定下来还是九级伤残。交警后来认定,第一次撞人的事儿全是王某的责任;至于后来在机动车道翻车这事,王某、李某、张某三个人都有错。事后王某把李某和张某还有他们公司给告上了法庭,说自己花了10万多块钱看病,让法院让这两人赔钱。 法院想了想说,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跟民事上的赔偿不一定是一码事。这一连串的事儿——撞人、跑、被追、翻车——得看成一整个整体来看。王某本来就不该开无牌车撞人然后跑,还为了不被抓到乱变道违规行驶,他受伤主要怪自己太作。张某出来喊人停车、李某去追,都是为了维护正义和自身权益,他们的行为没有违法,也没做得太过分。 法律上要赔人家钱得有三点:违法、犯错、还有看这件事是不是由对方的行为引起的。张某和李某追王某就是为了制止他逃跑,根本没有想害他的心思也没疏忽大意。王某自己都没报案和保护现场。要是没有他们俩追,他这种危险驾驶的行为本来也很容易出事。所以说王某受伤是他自己闯祸导致的后果,跟这两个人没关系。 法院还说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大家都得遵守的价值观。王某撞人就跑是想逃避责任,既不守法也违背了规矩。张某见义勇为去拦他和李某去追都是好事儿。最后法院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请求,所有的费用都得他自己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