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章程修订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已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获得宁波金融监管局批复;按照新章程安排,自2025年12月31日起,该行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对应的公司治理文件相应废止。丁元耀、鲍明伟、俞德昌、周士捷、庄晔、陈锦晓不再担任该行监事,并确认与该行无不同意见。
宁波银行撤销监事会、优化治理结构的举措,既是对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化探索,也是对金融监管要求的积极响应;在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风险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的时代,通过创新治理方式来提升运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已成为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该变化的成功实施,将为宁波银行在新发展阶段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奠定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