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在唐山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的周二姐和周大姐,姐妹俩为了父母留下的老宅闹得不可开交。这事得从2016年周老先生生病住院说起,老两口担心百年之后房产归属成问题,就立了个口头遗嘱:打算把前后院两间老房分给两个女儿。谁成想两年后父母相继离世,老宅就由姐妹俩共同继承了。周二姐嫁去了外地,实际住进去的是周大姐。 周大姐为了改善居住环境,花了不少钱把两间老房都拆了重建。谁知道还没把地基打好呢,拆迁公告就贴到了家门口。听到风声的周二姐立马赶回来,拿着当年的遗嘱找姐姐分拆迁款;可周大姐死活不答应,说房子是她出钱盖的,拆迁款自然得归她。 因为法律上有个空白期——《民法典》生效前,宅基地上新增的房子怎么算拆迁利益并没有明确规定,这时候就得看谁有地了。根据“谁有地谁说了算”的原则,虽说房子是姐姐盖的,但土地价值更高,最终判决大概率会偏向宅基地使用权人。 后来法官调解时发现硬判对谁都不好看。最终大家商量出个办法:周二姐给周大姐一笔房屋翻新的折价款;拆迁安置款姐妹俩按比例分;宅基地使用权还是留在周家老宅名下。这一来二去总算把这场拆房大战给平息了。 律师提醒大家最好提前“落笔”才能防患未然。宅基地使用权最好过户到实际居住人名下;家里最好先签个拆迁利益分配协议;要是条件允许,还能把补偿款预留账户写进遗嘱里。 一句话总结:把纠纷解决在拆迁红线之外,比写再多遗嘱都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