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欧盟乳制品贸易问题,商务部在历时16个月的深入调查后,于12月22日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初裁决定。
调查显示,欧盟成员国通过直接拨款、税收减免等形式向乳制品企业提供不当补贴,导致相关产品在中国市场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
此次调查源于中国奶业协会和乳制品工业协会提交的详实证据。
立案后,商务部累计接收欧盟方面提交的27份书面评论,组织5轮听证会,对涉案的12家欧盟主要乳企进行专项核查。
调查发现,欧盟乳制品近三年在华市场份额持续攀升至38%,同期国内同类产品利润率下降9.2个百分点,部分中小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根据《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公告发布次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调制乳粉、乳清粉等涉案产品时,需向海关提供相应保证金。
行业专家指出,该措施将有效遏制低价倾销行为,为国内产业争取调整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裁定正值中欧经贸关系敏感时期。
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乳制品进口总量同比增加14%,其中欧盟产品占比提高6个百分点。
分析认为,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AP)框架下的生产补贴长期存在,近年因能源危机加剧了补贴力度。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表示,本案严格遵循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程序要求,调查期间给予欧盟企业充分抗辩权利,体现我国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负责任态度。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完善产业损害监测体系,同时为双方产业对话创造平台。
贸易救济的目的不在于设置壁垒,而在于守住公平竞争的底线。
面向未来,关键在于以规则为准绳、以证据为依据,既依法维护国内产业正当权益,也以更高质量的供给和更强的产业韧性应对外部竞争。
只有把制度工具用准用好,把自身能力练强练实,才能在开放条件下实现更可持续的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