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麦克阿瑟这个当年的花花公子,后来居然当上了美国的将军?要问他是咋逆袭的,其实就一句话:有好的想法,就得马上动手。这想法不光停留在脑子里,今天就干!就说1914年那次世界大战刚打响,对麦克阿瑟来说那是他头一回在大场面里露脸。 刚开始的时候,美国想两边都不得罪,保持中立。可后来仗打得太凶,实在没招了,就不得不下场给盟友帮忙,赶紧派海军去前线救火。不过麦克阿瑟看不上这一套,他觉得把精锐海军都派去送死太傻了。所以他想出了个主意:让正规部队散开来,混进国防军里好好练兵。这样既能保住精锐部队的小命,又能让普通士兵的战斗力更上一层楼。 总统听了觉得挺有道理,就采纳了他的建议。这一手可是给他长了不少脸,离将军的位子也算是近了一大截。没几天他就拉起来一支七色彩虹师。这支队伍在他的带领下简直就是战场上的宝贝疙瘩。因为他是亲手带出来的兵,打仗又特别狠辣,美国政府干脆给他破格提拔为元帅,让他当了副司令。 这人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像个不按套路出牌的花花公子,但这并不耽误他在战场上的威风。不管是英国人看在眼里还是自家兄弟看在眼里,都把他当老大供着。有一次打完仗兄弟们送了他一个金烟盒当礼物,上面刻着最实在的话:送给所有勇敢的人里最勇敢的那个! 你要说他38岁就混成了将军凭什么?光靠家里那点儿名将的名头可不行,得靠他自己骨子里的胆气、脑子里的灵光和打仗那一手绝活。他不光敢冲在最前头玩命干仗,还能在每次交手中看出别人看不到的门道。这种个性、这种打法让他成了美国军史上让人咋舌的大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