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触及退市红线 证监会拟罚4100万元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12月26日晚间,长药控股(300391.SZ)一则公告引发资本市场强烈震荡。

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这家主营医药业务的上市公司通过虚构交易单据等手段,在2021至2023年期间系统性造假,单年最高虚增营收占比达19.51%,累计虚增利润超1.6亿元。

如此恶劣的财务舞弊行为,直接触发了《证券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款。

深入调查发现,造假行为集中爆发于2020年公司并购长江星医药之后。

并购协议中约定的业绩对赌条款,成为诱发造假的直接动因。

原长江星实控人罗明为完成承诺利润,指使下属企业伪造出入库单据,通过"无实物流转的票据循环"虚构交易规模。

更严重的是,公司2022年还通过延迟确认工程损失继续粉饰报表,暴露出从子公司到上市公司层面的全面内控失效。

此次处罚呈现出三大监管特征:一是处罚迅速,从立案到出具预罚单仅月余,体现监管效率提升;二是追责全面,既处罚上市公司主体,也对14名直接责任人实施市场禁入等"双罚制";三是链条延伸,同步启动对中介机构的执业核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主要责任人罗明面临终身市场禁入,创下近年个人处罚力度新高。

案件对资本市场产生多重冲击。

截至公告日,公司股价已较年内高点下跌72%,1.2万户股东面临投资损失。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指出,根据司法解释,在2021年4月至2025年11月期间买入该股票且期末持有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

从监管趋势看,此案恰逢资本市场"严监管"周期。

2023年修订的《证券法》已将财务造假最高罚款额度提升至违法金额十倍,本次处罚虽未顶格但已属近年较大数额。

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随着全面注册制推进,对信息披露违法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未来可能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

资本市场的生命线在于真实透明的信披与可验证的经营成果。

对连续造假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退市规则依法执行、对中介“看门人”责任同步追究,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也是对守法者的保护。

越是严守底线、强化制度执行,越能促进资本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投资者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