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赔了120000元的违约金,这事发生在2025年5月13日甘肃高院发布的十大劳动人事典型案例

给用人单位提出的违约金金额能否获得支持,成了本案的争议焦点。樊某在2022年9月加入这家科技公司,他的月薪由15000元固定工资加上绩效组成,这个绩效是浮动的。2023年8月,双方签了《劳务合同》和《竞业禁止协议》,协议规定,如果樊某离职后没按约定守规矩,除了立刻改正外,还得赔120000元的违约金。到了2024年2月,樊某辞职了。可他离职后居然干起了竞业的行当,公司觉得被坑了,就把他告到了法院。 法院最后判下来是让樊某赔钱50000元给科技公司,另外驳回了公司的其他请求。有些单位仗着自己是雇主有优势,订协议时不讲理,非得和员工定一个天价的违约金,这明显不公平。如果员工觉得违约金太高申请改改,法院就得好好考虑公平问题,把裁判的作用发挥出来。得综合看看员工手里掌握的商业秘密值多少钱、干了多长时间、坐哪个岗位、拿多少钱工资、是不是故意违约、怎么违反的规矩、公司给了多少钱补偿、还有到底亏了多少实际损失。最终得把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保护商业秘密这两个目标都照顾到。 这件事发生在2025年5月13日甘肃高院发布的十大劳动人事典型案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