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驻港公署严正驳斥外媒涉黎智英案谬论 强调香港法治不容诋毁

围绕涉黎智英案的个别外媒评论,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近日以致信形式作出集中回应,核心指向是纠正以夸张标题、概念偷换和价值预设制造的舆论误导,强调香港司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行为,符合国际通行法治原则,也符合香港社会对恢复秩序、稳定发展的共同期待; 问题:个别外媒借案件判决渲染所谓“被判处死刑”“司法不公”“香港被完全控制”等论调,将依法判刑曲解为对权利自由的否定,进而延伸至对“一国两制”制度与香港发展前景的唱衰。这类叙事把具体司法个案政治化、意识形态化,以情绪化表达替代事实核查,容易国际舆论场造成错误认知,影响外界对香港法治与营商环境的判断。 原因:一是刻意混淆法律概念,将有期徒刑与死刑进行类比,忽视香港早已废除死刑此基本事实,通过极端化表述制造冲击性传播效果。二是以“身份”替代“行为”进行辩护,借“媒体人”等标签暗示应享有豁免,实质是否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共识。三是对“一国两制”理解片面甚至倒置,把维护国家安全与香港高度自治对立起来,忽视“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宪制基础,淡化“一国”是“两制”前提的制度逻辑。四是受地缘政治偏见驱动,将香港治理与司法问题工具化,形成“先定结论、再找材料”的叙事路径,导致观点固化、判断失真。 影响:对内,这类舆论操作试图模糊是非边界,冲击社会对法治权威的共同认同;对外,则可能放大不确定预期,干扰部分投资者对香港风险评估,甚至被别有用心者用作施压筹码。但从现实看,香港社会经历由乱到治后,稳定环境和法治秩序的恢复是普遍可感的事实。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有助于为多数守法市民的权利自由提供更可靠的保障,也为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创造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对策:公署在信中强调,案件审理在公开透明的程序下进行,庭审过程在市民、媒体以及外国领事官员等见证下依法开展,裁判依据清晰、程序规范,所谓“黑箱操作”“不公审判”的指控缺乏事实支撑。更重要的是,任何人都不能以身份、职业或舆论影响力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在法治社会,权利与责任相伴相生,言论和媒体活动同样有法律边界,触碰国家安全底线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对于外界关切,最有效的回应方式不是跟随情绪起舞,而是持续以事实说话、以制度运作说话,并鼓励有关媒体和人士到香港实地了解真实情况,通过直接观察而非隔空臆测作出判断。 前景:香港走出动荡、聚焦发展,是近年社会共识不断凝聚的重要方向。随着治理体系继续完善、法治秩序持续巩固,香港在国际金融、航运、贸易等领域的综合优势仍具韧性。营商环境上,公署援引在港美国商会有关调查数据指出,多数受访企业对香港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的竞争力与法治环境保持信心,亦普遍无意迁离总部。这反映出市场主体的判断更注重制度稳定、规则透明与可预期性,而非被片面舆论牵引。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秩序稳定与发展动能增强,香港将更有条件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拓展新空间,同时以更高水平开放对接国际合作需求。外界若以偏概全、以讹传讹,不仅难以得出准确结论,也可能错失理解香港、参与香港发展的现实机遇。

这份声明既驳斥了不实报道,也阐述了香港法治和发展成就。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保持了国际商业中心的活力。面对质疑,香港用事实和数据展现了制度自信。国际社会应看到,香港是一个法治完善、充满活力的国际大都市,而非某些媒体描述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