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的庭,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文选才的受贿案做了一审宣判。因为他在工作岗位上给别人办事捞好处,收了一大笔不义之财,被法院判了十年零两个月的有期徒刑,还要罚六十万元钱,之前弄来的非法收入也全没收了。 审理过程走的程序特别正规,让大家都能看明白法律是怎么回事。那些利用手里的权力干坏事的人,很容易损害政府和大家的信任。这次选才案就反映出有的领导干部身上还是有空子钻,监督没做到位。 他贪腐的时间很长,在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人事安排这些关键地方都伸手了。分析原因,一方面是有些岗位的规矩没完全把权力管死;另一方面是选才这样的干部在当领导的时间长了,理想信念渐渐动摇了。最近国家虽然一直在抓反腐,但平时怎么盯着、怎么经常敲打还得好好琢磨。 这种案子不仅让公家的钱亏了,还把老百姓对当官的信任给弄坏了。选才以前是管高校的,他这么干对教育圈的风气也有坏影响。所以各单位得赶紧加强廉政教育,拿这些例子来给干部们敲敲警钟。 要想不让这种事再发生,得从多方面想办法。一是把权力的笼子扎紧点,盯着重点的地方和岗位不放;二是多搞点廉政教育和培训;三是让司法办案的过程更公开透明一些。 这次判得挺严也挺准,体现了法院该松的地方松一点、该严的地方严一点的原则。 今后还得接着干,把反腐这件事做得更深更透。只有法律制度到位了、思想教育跟上了,才能堵住漏洞、守住底线。